国有建筑企业联营合作、投标竞标、财务治理等十大廉洁风险防控重点
建筑企业联营合作、投标竞标、财务治理等十大廉洁风险防控重点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和腐败案例,历来是人民群众反映猛烈的突出问题之一,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人甚至存在“经济要上,纪律要让”的错误观念,它严峻地损害了公共利益、扰乱了建设市场、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近年来,通过认真开展内部巡察、内部审计、检查督查、监视执纪,
深入争论工程工程建设治理全过程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查找国有建筑企业廉洁风险点,探究总结出建筑企业十大廉洁风险。
一、市场经营方面廉洁风险
主要特征:以生产经营、开拓市场为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甚至内外勾结损害企业利益,个人或少数人中饱私囊,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防控重点:
挥霍铺张、超标准接待,摊派接待,公款旅游,超标准出行,公车私用,私器“公”养,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长期占用大额备用金,只借不还,公款私存,设账外账、“小金库”,以白条或假发票虚报冒领。
违规挂靠出借资质,少收或不收治理费,收不入账,个人或少数
人直接得益或转为期权干股。
违规出借资质或出卖资质,擅自帮助发包方及下游分包方解决资金短缺,违规对外放贷、拆借资金。
不顾企业资产流失、职工利益损失,单纯为完成经营产值指标,恶意承接大量垫资、没有盈利或潜在亏损的工程。
二、投标竞标方面廉洁风险
主要特征:为了中标不择手段、违法违规,以“潜规章”对抗“明规定”,导致企业信用形象受损,影响企业长远进展。
防控重点:
参与陪标、卖标、围标、串标、行贿、造假等行为,为个人或其他企业非法获利。
具备独立投标力量状况下,恶意会同个人“小老板”开展所谓“联营”,便利利益输送。
竞标成功后,为了特定关系人利益或被其他企业收买而放弃中标,导致企业患病惩罚。
借组织或参与陪标、卖标、围标之机,串通利益相关方提取费用,个人从中分利。
投标关键岗位人员透露本企业投标机密,甚至利用企业资源私自投标。
三、联营合作方面廉洁风险
主要特征:以联营合作为名变相实施挂靠,出卖企业
资源、资质、资信、品牌或专业技术岗位从业证书,个人从中渔利,
给企业招致违法违规风险。防控重点:
陪标费、卖标费、制作费、开标出场费收不入账、坐收坐支、私
设“小金库”,违规开支,甚至据为己有。
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拉民企“入伙”,擅自打算不收、少收或截留本应属于企业的联营合作收益。
利用企业资源自主中标后,自营变联营、联营变挂靠、擅自包给个人“小老板”,暗箱操作,输送利益,从中获利。
支付本应由联营方担当的派驻人员工资,垫付工程款、押金及保证金不计利息,甚至借款无合同、无还款期限,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四、中标实施方面廉洁风险
主要特征:自营工程中标后实施中,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工程治理不到位,公开招标走过场,或躲避公开招标,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优亲厚友,化公为私,给企业造成损失。
防控重点:
违法实施转包行为,允许无资质、无资金的个人通过挂靠方式承接工程,或者中标后将工程主体构造或全部工程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导致企业担当不利法律后果。
工程概〔预〕算、筹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未经过严格评审,人为调整掌握不严,严峻偏离实际,责任书目标因人而异,预留、隐匿特定关系
人牟利空间。
选拔工程经理等重要人员时任人唯亲,因人设岗,竞聘走过场,利用关键岗位权力寻租。
日常监管评价考核不到位,工程治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工期严峻延误,本钱明显高于同类工程,引发安全质量事故及法律纠纷等。
企业内部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投资经商办企业,暗箱操作承揽本企业工程工程,超合同、编造签证结算,个人或少数人分红分利,予取予夺。
材料供给和工程分包招标选购中违反“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和招标法规,以权谋私,质次价高,图谋私利。应招标工程未进展公开招标,擅自指定合作方或供给商,长期使用特定关系人的劳务队伍。
招标“走过场”,明招暗定,肢解工程、化整为零躲避招标选购,或串通合作方或供给商,对投标人实施围标的行为置假设罔闻,甚至暗中相助,变相围标串标,向特定关系人泄露标底。
评标人员固定化,预审评标程序不标准,资质审查不严格,在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上“做文章”,排斥潜在中标人。
在工程实施中搞“名堂”,以时间紧来不及招标、工程实施特别需要、特别关系等理由为借口,让特定关系人先进场后补签合同、先供货再谈价,后“走过场、搞形式”地组织“招标”。
五、本钱治理方面廉洁风险
主要特征:为谋取个人或少数人利益,工程施工中治理粗放,人工、材料、机械、其他费用在现场计量时弄虚作假,导致本钱加大、利润损
失、企业资产流失。防控重点:
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赚取利润,造成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屡屡发生,转移或贱卖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