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系统与集成生产自动化能力分级第1部分:框架
与定义》编制说明
1任务背景
根据《中国智能制造发展报告(2021)》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
我国智能制造核心产业规模已达到1.6万亿元人民币。市场研究机构
IDC预测,到2023年,全球智能制造市场规模将达到2.4万亿美元。
然而,作为智能制造基石的生产自动化系统(PCS),长期以来一
直缺乏统一标准对PCS进行恰当的能力评估,导致企业面临定位模糊、
智能化信息化开展困难等问题。特别地,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制造企
业亟需优化生产流程和资源利用,以降低能源物料消耗,满足新一代
发展需要,利用IT和OT技术地进一步融合,进行工业企业数字化转
型,从自动化走向信息化并最终走向智能化,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有
可靠的评价体系评估并引导工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过程,并为企
业进一步信息化发展做基础支撑。
为此,研制《自动化系统与集成生产自动化能力分级》标准,
规范制造企业生产过程自动化能力模型、等级定义、等级划分框架和
各等级技术要求,帮助企业对制造过程自动化能力进行定位及提升,
助力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通过生产过程自动化能力分级能帮助
企业找到自身自动化能力中的位置,定位弱势技术点位并制定合适的
提升计划,为企业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打下基础并助力工业企业数字化
转型。
2任务来源
本标准编制任务来源于浙江省自动化学会于2025年2月28日下
达的浙自学标委[2025]3号《浙江省自动化学会标准起草任务书》归
口单位为浙江省自动化学会标准技术工作委员会,标准名称为《自动
化系统与集成生产自动化能力分级第1部分:框架与定义》,起草
任务书号:ZJAA2025003。
3主要起草单位和工作组成员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大学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4主要工作过程
4.1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
根据任务要求,浙江大学于2025年2月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起
草小组,组织标准编制组织工作。标准编制工作起草小组从2025年
2月份积极组织筹备和征集标准起草单位。经过近2个月的征集、评
审和筛选,并最终由浙江大学确定了标准起草工作组的成员单位,成
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同时,根据本单位多年的标准研制以及企业实
践经验,主导起草了《自动化系统与集成生产自动化能力分级第1
部分:框架与定义》(草案),提交浙江省自动化学会。
4.2第一次编制讨论及项目立项
2025年4月21日,由浙江省自动化学会组织专家组,召开立项
会议,对本单位起草的《自动化系统与集成生产自动化能力分级第
1部分:框架与定义》团标进行沟通讨论,从行业发展和建立标准的
必要性考虑,最终通过了本单位《自动化系统与集成生产自动化能
力分级第1部分:框架与定义》团标立项,确定了标准的工作内容、
工作思路以及后续的主要工作安排。
专家组还对《自动化系统与集成生产自动化能力分级第1部分:
框架与定义》(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1.制订《自动化系统与集成生产自动化能力分级第1部分:
框架与定义》团体标准编制说明。会后,工作组严格按照要求制定编
制说明。
2.修正标准文档内容及格式。会后,工作组对标准的文档内容及
格式进行了调整:使用最新的浙江省自动化学会团体标准模板。
3.根据现有草案及资料,结合各起草单位,尽可能多地收集相关
组织、单位的意见,开展本标准的完善工作;要继续进行更为广泛和
深入的市场调查,对市场情况有非常全面和科学的认知,才能够确保
以后做出来的标准符合大部分同行的制造水平;目前标准的内容还比
较单薄,需后续对相关数据进一步整理扩充。
4.3第二次工作组会议
为了提高沟通效率,工作组讨论会主要以线上交流的方式进行。
在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7日两周内,工作组成员对编制
讨论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校对评审,并对标准草案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尤其对标准的条款及内容等进行分析研判,形成了基本共识。
5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5.1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工作遵循“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一致性、规
范性”的原则,本着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本
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
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