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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运行与维修操作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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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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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运行与维修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况,并有

防止人踩、车轧、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2)不用的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或拆除。

(3)严禁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挂接临时接地线作业。

(4)严禁在供电部门电度计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进行作业。

(5)停、送电前必须与各用电单位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6)应避免带电作业。需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

禁独立作业。接线时必须先按中性线,后接相线,拆线时,先拆相线,

后拆中性线。

(7)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越级

拉开负荷开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8)停电检修设备时,在可能来电的各方向必须有明显的断开

点,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9)在装置式空气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开关下火接、拆用电设备

时,必须逐相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10)在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的场所,当拆除其中一台电焊机时,

断电后应在其一次线侧先行验电,确认无压后方可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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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未查清故

障原因前不得合闸。

(12)采用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时,备用电源断路设备与主

电源断路设备之间必须装设连锁设备。

(1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的闸器具必须完好无损,配电盘面上不

得出现裸露带电体。

(14)雨淋、水泡、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摇测绝

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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