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基液流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0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
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0]106号)”行业标准计划《锌基液
流电池安全要求》由能源行业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23,以下简
称“液流电池标委会”)归口上报及执行,标准管理机构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标准项目编号为“能源,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
研究所。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
2.主要工作过程
液流电池标委会组织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具体工
作任务;2020年下半年,各起草单位搜集现行相关国内外标准资料,产业发展
情况等,并进行了汇总、整理和分析。2020年12月,根据搜集到的相关资料信
息,结合可参考的国内外电池标准,初步形成《锌基液流电池安全要求》草案,
提交标委会工作组会议讨论。
液流电池标委会于2021年1月8日以线上会议形式组织召开标准讨论工作
组会议。会上对草案进行了讨论,确定了《锌基液流电池安全要求》的边界,
明确了标准范围和大纲。
液流电池标委会于2021年7月23-24日在大连召开《锌基液流电池安全要
求》讨论工作组会议。与会专家及委员对草案的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详细意见
和建议如下:
1)范围中不应包括框图;
2)4.2.7中修改为“锌基电池系统在合适的位置应有必要的监控设备及报
警装置(压力、流量、温度传感器及漏液、烟雾、氢气、溴等排放收集措施)”;
3)针对锌基电池特点,对溴泄露等做出适当说明。
会后,起草工作组根据上述意见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并与相关专家做了进一
步沟通,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阶段:2021年10月提交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进行公开征
求意见。
3.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所做的工作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机
械工业北京电工经济研究所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成员:郑琼、张华民、李先锋、张亮等。
二、标准编制的原则和主要内容
1.标准编制的原则
本标准的编写过程严格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考虑了技术先
进性和经济合理性,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同时充分参考国内其他液流电池相关标准、规范。
2.标准主要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锌基电池的安全性能要求,以保证锌基电池在正常使用以及合
理的、可合理预见到的误使用情况下安全工作。本文件适用于无危害(未划分类
别)的室内或室外区域使用的锌基电池。本文件规定的危害情况仅限于可能对人
身造成的伤害或可能对锌基电池之外造成的破坏。本文件规定的危害情况不包括
对锌基电池本体的危害。本文件中的锌基电池,包含电堆、电池管理系统、电池
支撑系统和液路循环系统。本文件中的锌基电池,可以为锌溴液流电池、锌铁液
流电池等。
3解决的主要问题
目前锌基液流电池没有相关的安全指引性文件,本标准的制定,将为获得准
确可靠的电堆性能指标、安全性能和质量提升提供保障,对锌基液流电池的技术
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对相关厂家及科研院所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三、主要试验情况
无。
四、标准中涉及专利情况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问题。
五、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等情况
锌基液流储能电池产业是一个处于快速发展的新兴行业,目前还没有相关的
安全指导性文件。此项标准的制定将为锌基液流电池制造商的设计、生产和质量
检验等提供指引。对推动锌基液流储能电池技术领域的研发、生产和应用起到重
要的促进作用。
六、与国际、国外对比情况
本标准为自主制定标准,无采标。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未查到同类国际、国外标准。
本标准为国内先进水平。
七、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
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本标准属于能源行业液流电池标委会标准体系中的锌基液流电池小类中的
电堆。
本标准与现有液流电池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八、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