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60
T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948—200×
低速汽车词汇
low-speedvehicles-Vocabulary
(征求意见稿)
200--200--
×××××发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4948—20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GB/T24948-2010的修订,与GB/T24948-2010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将标准名称由《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词汇》修改为《低速汽车词汇》;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调整和重新确认;
——删除了低速货车相关内容(见2010版3.1、3.2.1、3.2.2);
——调整了低速汽车的定义(3.2);
——删除了厢式低速汽车、仓栅式低速汽车、冷藏式低速汽车、起重式低速汽车的定义(见2010
版3.3.2、3.3.4、3.3.5、3.3.8);
——修改了其他类型专用低速汽车的定义(3.3.5);
——增加了电动低速汽车的有关定义(16)。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情况为:
——GB/T23931-2010。
Ⅰ
GB/T24948—20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速汽车整车的主要词汇和对应的英文名称。
本标准适用于低速汽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3分类
3.1
三轮汽车tri-wheelvehicle
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
[GB7258-2017,定义3.2.2.2.1]
注1:装在同一个轮毂上的双轮胎仍算一个车轮。
2
注:轴传动三轮汽车后轮可以采用双轮胎。
3.1.1
全封闭驾驶室三轮汽车completedefiladecabtri-wheelvehicle
具有完整的驾驶室封闭结构,驾驶员及驾驶操作机构非暴露于露天的三轮汽车。
3.1.2
半封闭驾驶室三轮汽车halfdefiladecabtri-wheelvehicle
驾驶室没有顶棚部分,驾驶员及驾驶操作机构暴露于露天的三轮汽车。
3.2
低速汽车low-speedvehicle
最高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三轮车辆和最高车速小于70km/h的四轮车辆,且整备质量满足
GB7258-2017定义的机动车的车辆统称为低速汽车。
3.2.1
自卸式低速汽车dumplow-speedvehicle
装有本车发动机驱动的液压举升机构,能将车厢卸下或使车厢倾斜一定角度,使货物依靠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