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自评项目名称:自评总述
绿色建筑自评项目名称:
自评总述
绿色建筑评审工作内容目录
一、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设计阶段应满足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划分按表1确定。
表1划分绿色建筑设计阶段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
等级
一般项(共32项)
优选项数
节地与室
外环境
节能与能
源利用
节水与水
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
料资源利用
室内环境质
量
运营管理
共8项
共6项
共6项
共4项
共6项
共2项
共6项
★
4
2
3
1
2
1
-
★★
5
3
4
2
3
1
2
★★★
6
4
5
2
4
2
3
二、自评总述
经自评估,本项目的设计阶段控制项全部达标,一般项与优选项项数达到设计阶段二星级的标准。一般项与优选项的达标总情况见表2:
表2 项目设计阶段达标总情况
一般项(共32项)
优选项数
节地与室外
环境
节能与能源
利用
节水与水资
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
源利用
室内环境质
量
运营管理
共8项
共6项
共6项
共4项
共6项
共2项
共6项
达标
不达标
不参评
绿色建筑自评项目名称:自评内容:节地与室外环境
绿色建筑自评项目名称:
自评内容:节地与室外环境
三、自评内容
4.1节地与室外环境
名
称
类
别
编号
标准条文
达标判定
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4.1.1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裕丰
4.1.2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裕丰
4.1.3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多层不高于28㎡、中高层不高于24㎡、高层不高于15㎡。
中外建(建筑)
4.1.4
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建科院
4.1.5
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园林
4.1.6
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
园林
4.1.7
住区内部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裕丰提供相应的净化、减噪措施)
中外建
9#楼有垃圾转运站,
7#楼有发电机房
4.1.8
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影响、水污染、光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
设计阶段不参评
一般项
4.1.9
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配建,合理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区共享。
中外建(建筑)
4.1.10
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裕丰
不参评
4.1.11
住区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
建科院
4.1.12
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
建科院
4.1.13
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建科院
4.1.14
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m2绿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
园林
4.1.15
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中外建(建筑)
4.1.16
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5%。
园林
优选
项
4.1.17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中外建(建筑)
4.1.18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裕丰
不达标
绿色建筑自评项目名称:自评内容:节能与能源利用
绿色建筑自评项目名称:
自评内容:节能与能源利用
4.2节能与能源利用
名
称
类
别
编号
标准条文
达标判定
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4.2.1
住宅建筑热工设计和暖通空调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中外建(建筑)
4.2.2
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
分体式空调设计说明
中外建(暖通)
不参评
4.2.3
采用集中采暖和(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室温调节和热量计量设施。
中外建(暖通)
不参评
一般项
4.2.4
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和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