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公司名称:[甲方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
地址:[甲方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
地址:[乙方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文化广场具体名称]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详细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广场地面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石材、地砖的铺设,基层处理等。
景观建设工程,涵盖景观小品的制作与安装、绿化种植及养护、景观水系的构建等。
照明设施安装工程,包含路灯、景观灯等各类照明灯具的采购与安装,以及相关线路的铺设和控制系统的调试。
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如公共座椅、垃圾桶的设置,广场周边的围栏建设等。
4.工程规模:广场占地面积为[X]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及标准以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本合同签订且具备开工条件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之日起[X]日内正式开工。
2.竣工日期:自开工日期起,乙方应在[X]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政命令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施工场地、图纸,或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大幅增加,经甲方同意且按规定程序办理了变更手续。
乙方应在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X]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X]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报告,工期不顺延。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本项目工程总价为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元整)。此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除非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否则总价不作调整。
2.支付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X]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X]%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元整),用于乙方采购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及设备等。乙方应在收到预付款后[X]日内,向甲方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保证预付款专款专用。
进度款:
当工程进度完成至合同总工程量的[X]%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X]%。乙方应在达到该进度节点后[X]日内,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后[X]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X]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此后,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X]%支付进度款。乙方应于每月[具体日期]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工程量报告及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后[X]日内完成审核并支付款项。
竣工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X]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后[X]日内进行审核,双方确认竣工结算价款后,甲方扣除工程总价的[X]%作为质量保证金,在[X]日内支付剩余的竣工结算款。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总价的[X]%,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或乙方已按要求完成质量问题整改后,甲方在[X]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执行。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具体质量标准,如“合格”或“优良”]等级。若国家或地方对本工程质量标准有新的规定,以较高标准执行。
2.质量保证措施:
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还需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乙方应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向甲方或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资料,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及技术规范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3.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前[X]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验收。通知应包括隐蔽工程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应准备好自检记录及相关资料,验收合格,甲方或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如甲方或监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