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现场领
导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
卫工作制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2、现场要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
标志。重要工程、重点工程要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
设施。易燃易爆、贵重、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严格
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3.5M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
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架转车道。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注意以布局合埋,并应经常维
修、保养。
6、现场进水管道直径不小于1OO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
标松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在周围3m肉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7、消防设施要能保证建筑物最高点的灭火需要。高压水泵及高
层消火栓要随结构施工同时设置。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
8、严格执行用火甲报审批制度,凡是电器焊及用明火处,要有
1
灭火措施及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并有专人看管。
9、在建工程内不准做库房用,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应按工程
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0、冬施保温材料,不得采取可燃保温材料
施工现场各项管埋工作,应采取专职人员检查与群众性检查相结
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施工高峰阶段和冬、雨季阶段要组织
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应围绕高空作业、电器线路、机械动力等万面
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另外,应针对施
工特点,如深基坑、高空吊装、架预平台、防火、防塌、防爆、防毒
等进行专业检查。检查发现的间题和隐患,要限期改正。
序次
项目
2
基本要求和规定
1
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局层建筑编制的防火措施并履订报批
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配置消防器材、设施用品,并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焚火区域;
4动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
上岗并有专人监护;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
2
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器材名称
适用范围
泡沫灭火器
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4
酸碱灭火器
竹、木、棉、毛、草、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
灾。
干粉灭火器
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
5
二氧化碳灭火器
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
油脂火灾。
2111灭火器
油脂、精密机械设备、仪表、电子仪表设各、文物、
图书、档案等贵重物品的初起火灾。
适用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1非
6
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2与水反应产生可燃体、
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3直流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集聚的
火灾,贮存大量硫、硝酸场所的火灾。
3
消防器材的
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