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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须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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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6-22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须知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配备合适的
灭火器材,下班前必须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3、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油炉、煤气灶、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
电炉等。
4、施工现场除指定地点外作业区域禁止吸游烟。
5、严格遵守冬季、高温季节施工等防火要求。
6、从事金属焊接(气割)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焊割时应
有防火措施。
7、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木料加工等易燃易爆作业同
时上下交叉作业。高处焊接下方设专人监护,中间应有防护隔板。
8、木工车间及装修施工区易燃废料必须及时清除,防止火灾发
生。发生火灾(警)应立即向119报警。
9、按消防规定施工现场和重点防火部位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和有
关器具。
10、当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米时,要配备有足够消防水源和自
救的用水量,立管直径在50mm以上,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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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和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
11、当现场有火险发生时,不要惊慌,应立即取出灭火器或接通
水源扑救。当火势较大,现场无力扑救时,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
火灾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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