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
J00000—2017
XJJ034—2017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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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127
2术语和符号132
3建筑与建筑热工135
3.1一般规定135
3.2建筑设计138
3.3围护结构热工设计146
3.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150
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154
4.1一般规定154
4.2冷源与热源156
4.3输配系统158
4.4末端设备158
5给水排水159
5.1一般规定159
5.2给水与排水系统设计163
5.3生活热水164
5.4非传统水源利用168
6电气170
6.1一般规定170
6.2供配电系统170
6.3照明171
6.4电能监测、计量与智能化174
附录A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177
附录B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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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我国建筑用能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27.5%,并将随着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增加到30%以上。公共建筑用能数量巨
大,浪费严重。国家制定并实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有利于
改善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提高建筑用能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
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降低公共建筑的能耗水平,为实现国家节
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战略,贯彻有关政策和法规做出贡献。
我区地域辽阔,跨越了严寒和寒冷地区的5个气候子区。为更
好的贯彻实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结合我
区气候、资源等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编制针对性强、可
行性高、实施方便的实施细则,以适应新疆建筑节能工作不断发
展的需要。
1.0.2建筑分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又分为居住建筑
和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则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
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
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
医疗、卫生、体育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
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目前我国每年建筑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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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面积约为25亿m,其中公共建筑约有5亿m。在公共建筑中,办
公建筑、商场建筑,酒店建筑、医疗卫生建筑、教育建筑等几类
建筑存在许多共性,而且其能耗较高,节能潜力大。
在公共建筑的全年能耗中,供暖空调系统能耗约占40%~50%,
照明能耗约占30%~40%,其他用能设备约占10%~20%。而在供暖
空调能耗中,外围护结构传热所导致的能耗约占40%~50%(寒冷
地区大约40%,严寒地区大约50%)。从目前情况分析,这些建筑
在围护结构、供暖空调系统、照明、给水排水以及电气等方面,
有较大的节能潜力。
对新疆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本细则从建筑与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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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水排水、电气和可再生能源应用
等方面提出了节能设计要求。其中,扩建是指保留原有建筑,在
其基础上增加另外的功能、形式、规模,使得新建部分成为与原
有建筑相关的新建建筑;改建是指对原有建筑的功能或者形式进
行改变,而建筑的规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