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陇南市实验初级中学高层次人才引进(34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这一观点是()
A.客观唯心主义观点
B.朴素唯物主义观点
C.唯意志主义观点
D.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答案】:D
【解析】该观点表明意识是对物质的能动反映,体现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这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强调物质与意识关系的辩证性。
2、下列选项中,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其代表机构行使
B.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C.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外也可依出资比例予以清偿
D.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地位完全平等,所以国家机关不可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答案】:A
【解析】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其机关或代表来实现的,代表机构作为法人机关的一种,能够行使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其代表机构行使”这一表述正确。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只是具备了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但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还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所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表述错误。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合伙人承担全部债务,合伙人内部可以按照出资比例等进行分担,但对外不能依出资比例清偿,对外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外也可依出资比例予以清偿”表述错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地位确实是平等的,国家机关在参与民事活动时,如购买办公用品等,是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身份参与的,此时国家机关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以“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地位完全平等,所以国家机关不可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表述错误。综上,关于民事法律关系说法正确的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其代表机构行使。
3、通报情况应使用()。
A.情况报告
B.通报
C.通知
D.通告
【答案】:B
【解析】情况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主要用于向上级汇报情况,并非专门用于通报情况。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是专门用于通报情况的文种。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重点在于传达要求和事项,并非主要用于通报情况。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主要是针对一定范围内的公众公布事项,也不是主要用于通报情况。因此,通报情况应使用通报。
4、,2,7,17,()。
A.9
B.13
C.21
D.31
【答案】:A
【解析】第一个数为80+1=81,第二个数为61+1=62,第三个数为42+1=43;存在规律,第n项的值等于(12-2n)×n-2+1(n取值为1,2,…);按照此规律,所填数字为23+1=24。(注:原解析中“所填数字为23+1=9”可能有误,23+1=24,这里按正确的计算给出结果)
5、一桩投毒谋杀案,作案者要么是甲,要么是乙,二者必有其一;所用毒药或者是毒鼠强,或者是乐果,二者至少其一。如果上述断定为真,则以下哪一项推断一定成立?()①该投毒案不是甲投毒鼠强所为。因此,一定是乙投乐果所为。②在该案侦破中,发现甲投了毒鼠强。因此,案中的毒药不可能是乐果。③该投毒案的作案者不是甲,并且所投的毒药不是毒鼠强。因此,一定是乙投乐果所为。
A.只有①
B.只有②
C.只有③
D.只有①和③
【答案】:C
【解析】①错误,从题中的条件能够知道,投毒案即便不是甲投毒鼠强实施的,也不一定就是乙投乐果干的,因为乙也可能投毒鼠强,或者甲也可能投乐果,所以条件①不一定能成立。②错误,依据题中已知条件“所用毒药二者至少其一”可知,所投的毒药可以是其中一种,也可以两种都有,所以条件②不一定能成立。③正确,由已知条件作案者必定有一人,所用毒药必定有一种,可以确定,作案者不是甲就是乙,所用毒药不是毒鼠强就一定是乐果,因此条件③一定能成立。
6、我国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
A.返还财产
B.恢复名誉
C.支付赔偿金
D.赔礼道款
【答案】:C
【解析】国家赔偿方式指国家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