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3年兴安盟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历年真题附答案详解(完整版).docx
文件大小:67.76 KB
总页数:46 页
更新时间:2025-06-22
总字数:约3.13万字
文档摘要

2023年兴安盟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历年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保持重要商品市场和价格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积极营造平稳有序的消费环境,A市政府近日印发通知,对本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A市政府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督,体现了其()的职能。

A.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B.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C.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D.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答案】:D

【解析】政府具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等职能。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主要是指政府通过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等方式保障人民民主和国家长治久安。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指政府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组织和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等。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是指政府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题目中A市政府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督,是政府对市场进行监管的体现,属于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职能。所以该题应选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这一职能。

2、人脸识别是基于人的相貌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认证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刷脸支付”的落地,意味着继现金、银行卡、手机支付之后,出现了一种新的支付方式。这种支付方式(①改变了货币本质,实现了直接交换;②减少了现金使用,确保了账户安全;③创新了服务模式,方便了购物消费;④简化了交易手续,节省了交易成本)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人脸识别作为基于人的相貌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认证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刷脸支付是在此技术上出现的新支付方式。对于该支付方式特点的分析如下: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刷脸支付只是支付方式的创新,并未改变货币本质,也没有实现直接交换,所以“改变了货币本质,实现了直接交换”表述错误。虽然刷脸支付减少了现金使用,但不能确保账户绝对安全,存在信息泄露等风险隐患,所以“减少了现金使用,确保了账户安全”表述不准确。刷脸支付创新了服务模式,消费者无需携带现金或银行卡,通过刷脸即可完成支付,方便了购物消费。同时,它简化了交易手续,无需繁琐的找零、输入密码等步骤,节省了交易成本。所以“创新了服务模式,方便了购物消费”和“简化了交易手续,节省了交易成本”表述正确。

3、2018年6月,我国超级万米钻机“地壳一号”完成首秀,钻井深度达到7018米,刷新了亚洲国家大陆科学钻井的新纪录,承担该钻机主要研发任务的是()。

A.清华大学

B.吉林大学

C.西湖大学

D.武汉大学

【答案】:B

【解析】这道题主要考查对“地壳一号”主要研发任务承担者的了解。在2018年6月,我国超级万米钻机“地壳一号”完成首秀,钻井深度达7018米,打破亚洲国家大陆科学钻井新纪录,承担该钻机主要研发任务的是吉林大学。清华大学在多学科领域有卓越成就,但并非“地壳一号”主要研发承担者;西湖大学是一所年轻的研究型大学,成立较晚,与“地壳一号”研发无关;武汉大学在测绘等领域优势明显,也不是“地壳一号”的主要研发单位。所以正确答案是吉林大学。

4、甲捏造乙醉酒驾驶的犯罪事实,并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甲构成()。

A.侮辱罪

B.诽谤罪

C.诬告陷害罪

D.报复陷害罪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罪名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来分析甲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首先来看题干,甲虚构乙醉酒驾驶的犯罪事实,并向公安部门举报。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一般表现为用暴力或言语等方式公然羞辱他人,并不涉及向有关机关告发虚假的犯罪事实,甲的行为并非是公然贬损乙的人格、破坏乙的名誉,而是向公安部门举报虚假的犯罪事实,所以甲的行为不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主要侧重于通过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通常是在公众中传播,而不是向有关机关告发虚假犯罪事实以启动刑事追究程序,甲向公安部门举报乙醉酒驾驶的行为不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故不构成诽谤罪。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甲虚构乙醉酒驾驶这一犯罪事实,并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其目的显然是意图使乙受到刑事追究,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因此甲构成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