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
一、
按照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无论是否有仲裁协议,一方均可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应当按照仲裁庭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形不成多数意见时,报仲裁委员会决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上诉。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任何单位无权撤销。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作出此裁决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
请自上而下地找出上面表述中存在的法律错误,并逐一简要说明理由。
二、
张丽萍于某年年初购买了某房地产公司“茶园小区”三房二厅现货住宅一套,价格35万元。张丽萍按约定缴纳了购房款后发现房地产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办妥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售房手续,遂要求退房,同时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房地产公司认为,未能如约办妥相关手续责任不在自己,因而拒绝张丽萍的要求。张丽萍于是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由本地仲裁机构仲裁”)向当地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房地产公司接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后,认为张丽萍的请求超出了原合同约定的仲裁范围,遂拒绝出庭参与仲裁。
问题:
1.张丽萍的请求是否属于仲裁仲裁范围?
2.房地产公司应如何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
三、
上海某衬衫厂与某市贸易中心在上海签订了一份服装购销合同,总金额为2万元,合同规定了交货日期,货款结算为凭货运单托收承付,单方违约按合同总金额的5%偿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贸易中心在一个月后通知上海衬衫厂要求变更合同,衬衫厂不同意,按合同发货,贸易中心以质量、颜色不符为由拒付货款,双方发生挣执。上海某衬衫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立案后,立即向被告发出通知。被告贸易中心在答辩期内提交了答辩状。人民法院在调查中发现,原告和被告在发生纠纷后曾经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但直至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双方均未申明有仲裁协议。
问:人民法院对本案是否有管辖权?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请说明理由。
1.【答题要点】
答:?(1)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2)当事人必须达成仲裁协议才能仲裁,无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
?(3)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商选定,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
?(4)仲裁庭形不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不是报仲裁委员会决定。??
?(5)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6)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依法撤销裁决。??
?(7)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应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答题要点】
答:?(1)张的请求属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在张女士按约交付购房款后,房产公司未能提供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意即房产公司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按约进行所有权转移,属于根本违约,因违约而造成合同另一方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因此属于仲裁范围。
(2)房地产公司可以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另行协商仲裁机构或进行诉讼。
3.【答题要点】
《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案中上海衬衫厂向法院起诉后,“直至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双方均未申明有仲裁协议”,显然对方在开庭前并没有提出异议,法院此时已经取得了法定管辖权,应当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