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9.220.99CCSK82
团体
SZBIA
标准
T/SZBIA0001—2025
便携式储能电源分级评价规范
ClassificationandEvaluationSpecificationforPortableEnergy
StoragePowerSources
2025-03-28发布2025-03-28实施
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发布
I
T/SZBIA0001—2025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试验条件 4
5一般要求 5
6试验 6
7分级评价程序 13
附录A 15
参考文献 16
II
T/SZBIA0001—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制定仅采用T/CIAPS0030—2023《移动电源性能测试与分级评价标准》中便携式储能电源(俗称户外电源)试验以及分级评价程序等相关内容。
本文件与T/CIAPS0030—2023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其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适用范围
T/CIAPS0030—2023适用于移动电源,质量不超过18Kg,包含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具有交流或直流输入、输出的可移动式电源,包括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俗称充电宝)、便携式储能电源(俗称户外电源)等产品。而本文件仅适用于质量不超过18kg,由电压变换器、储能装置(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外壳等构成,可以提供稳定交/直流电压输出,预定可由使用人员携带使用的便携式储能电源(俗称户外电源)产品。
b)术语和定义
删除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电池或电池组额定容量、便携式移动电源额定容量、有效输出容量定义(见T/CIAPS0030—2023的3.1,3.7,3.8,3.9)。
c)试验条件
删除便携式移动电源试验项目和样品数量(见T/CIAPS0030—2023的4.4)。
d)一般要求
删除便携式移动电源的标识(见T/CIAPS0030—2023的5.2.2.1)。
e)试验
删除便携式移动电源试验(见T/CIAPS0030—2023的6)。
f)分级评价程序
删除便携式移动电源评分规则及性能质量分级(见T/CIAPS0030—2023的8.1,8.3.1)。
g)附录
删除便携式移动电源检验项目和顺序(见T/CIAPS0030—2023的附录A.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普瑞赛思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浙江欣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浩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品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移族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日升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摩米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德兰明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莱茵技术监护(深圳)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辉勇、刘天鹏、王建雄、龚明、许聪、李昇、沈寄萌、王雅斌、谭振斌、肜茜菲、李晨阳、张海月、韩正恒、朱丽娜、向晶、周兴锋、汪英杰、黄顺、周健、宋光守、吴丹、庞业海、邵乐、雷云、黄龙、张秋香、桂登宇、周俊才、雷健华、秦赓、唐家翔、符静、王日明、荆南、罗斌、廖江莲。
1
T/SZBIA0001—2025
便携式储能电源分级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便携式储能电源的性能质量试验方法及分级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质量不超过18kg,由电压变换器、储能装置(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外壳等构成,可以提供稳定交/直流电压输出,预定可由使用人员携带使用的便携式储能电源(俗称户外电源)产品。
下面产品不包含在本标准范围内:
a)采用非锂离子电池技术的便携式储能电源产品;
b)类似直插式适配器、内部包含了锂电池的产品;
c)仅有专用端口输出的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