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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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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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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木工机械必须设专人操作,并执行十字作业法方针

严禁非操作工上机操作。

2、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接线是否正确,各电器部件的绝缘

是否良好,机身是否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检查锯片安装是

否正确,紧固是否良好,各安全罩、防护器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3、使用前必须空车试运转,转速正常后,再经2mdash;3分

钟空运转,确认无异常后,再送料进行工作。

4、机械运转过程中,禁止进行调整、检修和清扫工作,作

业人员衣袖要扎紧,不准带手套。

5、加工旧料前,必须将铁钉、灰垢、冰雪等清理干净后再

上机加工。

6、操作时必须注意木材情况,遇到硬木、节疤、残茬要适

当减慢推料、进料速度,严禁手指按在节疤上操作,以防木料跳动或

弹起伤人。

7、加工2米以上较长木料时应由两人操作,一人在上手送

料,一人在下手接料,下手接料者必须在木头越过危险区后方准接料,

接料后不准猛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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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操作者应带防护眼镜,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

禁任何人站在锯片旋转的切线方向,木料锯至末端时,要用木棒推送

木料,截断木料要用推板推进,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准用手推

进,进料速度不得过快,用力不得过猛,长度不足50厘米的短料禁

止上圆锯机。

9、工作完毕,必须将锯末清扫干净,并拉闸断电,锁好电

闸箱方准离开。

10、操作棚(室)内严禁抽烟或烧火取暖,必须设立消防器

材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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