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CCSA12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团体标准
T/SZSWA013—2025
家庭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Guidelinesoffamilysocialworkservice
2025-01-17发布2025-01-20实施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发布
I
T/SZSWA013—2025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服务伦理与原则 1
4.1服务伦理 1
4.2通用服务原则 1
4.3特定服务原则 1
5服务内容 2
5.1咨询与辅导 2
5.2家庭关系促进 2
5.3家庭教育指导 2
5.4家庭矛盾调解 2
5.5家庭救助 3
5.6家庭暴力干预 3
5.7危机干预 3
5.8政策倡导 3
6服务方法 3
6.1通用服务方法 3
6.2针对特定需要的服务方法 4
7服务过程 4
7.1基本要求 4
7.2注意事项 4
8服务管理 5
8.1基本要求 5
8.2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5
9服务保障 6
9.1服务人员要求 6
9.2服务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 6
9.3信息化建设与服务档案管理 7
附录A(规范性)社会工作通用服务原则 8
附录B(资料性)家庭社会工作服务相关理论 9
附录C(资料性)服务管理基本要求 10
附录D(资料性)家庭社会工作培训主题 12
附录E(资料性)信息化建设与服务档案管理基本要求 13
参考文献 14
II
T/SZSWA013—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提出。
本文件由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市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中华女子学院、深圳大学、深圳市妇女社会组织促进会、深圳市光明区壹家亲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南山区南风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市宝安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商局慈善基金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佃乾乾、仇玲飞、程丹、刘佳、陈火星、俞鑫荣、易松国、刘西重、彭海燕、綦峥峥、徐晓磊、张伟、孙觅璐、夏玫莹、李丽慧、黄晓玲、陈义双、陈燕妹、谌凤、李小锋、姜旭、王军。
III
T/SZSWA013—2025
引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可见,家庭建设在国家实现现代化目标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家庭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是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社会工作亦是深圳社会工作自2007年发展至今的主要服务领域之一。为总结、梳理及推广深圳家庭社会工作服务实务经验,进一步推动及促进家庭社会工作服务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正确引导家庭社会工作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家庭社会工作服务质量,特制订本文件。
1
T/SZSWA013—2025
家庭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家庭社会工作服务的术语和定义,给出了家庭社会工作的服务伦理与原则、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过程、服务管理和服务保障。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面向有需要的家庭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T
MZ/T
MZ/T
MZ/T
064—2016071—2016
094—2017095—2017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社会工作方法个案工作
社会工作方法小组工作
T/S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