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合同条款-中止条款.docx
文件大小:31.65 KB
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06-22
总字数:约1.54万字
文档摘要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领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精准证据证明对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经营状况严峻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躲躲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力量的其他情形。

3、任何一方消灭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商定的严峻违约行为时;

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撤消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状况发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