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点
1.我国立法中不承认反致,也就是说根据我国冲突规范所适用的外国法只包括外国的实体法,不包括外国的冲突法(国际私法)。2.劳动合同纠纷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工作地不定适用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不存在协商选择。而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直接适用中国法的规定。3.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权利、行为能力、组织机构和股东权利义务,适用其登记地法律,出现不一致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4.收养的效力、成立和解除适用的是经居地或法院地法,涉外监护、扶养和无共同经居地的财产关系适用有利于。5.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反倾销、反垄断、外汇金融安全、环境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的案件,直接适用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涉外民事诉讼司法文书可以向受送达对象在中国的独资企业、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和业务代办人送达,其中业务代办人必须有专门授权。7.物权变动纠纷,首先看有无协议,无协议的才选择发生地。
二、真??题
1.(2024年客观二三国法第10题多)德国甲公司在青岛设立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乙公司拖欠员工劳动报酬。后来由于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乙公司决定解散。相关当事人诉至中国法院。根据相关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某中国籍员工和乙公司因工资发生纠纷,诉至我国法院请求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案适用中国法
B在青岛工作的德国籍员工的劳动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德国法
C因乙公司的解散引起的诉讼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
D甲公司在乙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问题适用德国法
2.(2023年客观二三国法第4题单)经常居所地在上海的中国人孙倩和德国人汉森结婚后,在越南收养了一名当地女童阮灵作为养女。3年后,汉森因疾病死亡,留下100万人民币的存款,但未留遗嘱。后因遗产纠纷和收养关系的解除纠纷,孙倩和阮灵诉至某人民法院。依我国法律,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收养关系的成立应当适用中国法
B收养关系的解除,应在中国法、德国法和越南法中适用有利于保护阮灵权益的法律
C汉森的遗产继承适用德国法
D收养关系的效力应适用中国法
3.(2023年客观二三国法第2题多)中国人李某和新加坡人叶某在开曼群岛注册公司,主营业地在上海。之后叶某通过运作将李某踢出董事会,李某向我国法院起诉要求保护其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适用开曼法或者中国法
B该公司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
C当事人可以选择本案所适用的法律
D该公司为中国公司
4.(2020年客观二三国法第10题单)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中国某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合同约定适用欧盟商事条例,该法律选择条款无效
B如合同约定适用英国法,人民法院应依英国对反致的态度,决定是否适用英国的国际私法规则
C人民法院审理本案,不受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时限的限制
D如合同规定适用英国法,人民法院应依英国国际私法规则,确定合同应适用哪一国实体法
三、真题答案
1.AC。劳动合同纠纷适用工作地、主营业地或是派出地,而非可选择,B错。股东权利义务判断首先看主体,D中说的主体不是甲公司而是乙公司,其注册地是中国适用中国法,D错。
2.D。收养成立双方的经居地,中国和越南,A错。收养解除经居地或法院地法,B错。遗产(动产)继承死亡经居地,C错。
3.AB。公司法人适用注册地,与主营业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也就是不能选择,A对C错。注册地是公司的籍贯地,主营地就是经居地,B对D错。
4.C。涉外案件不受国内诉讼时效限制,C对。约定适用的并不天然无效,除非是违反公序良俗,A错。我国不接受反致,不看他人脸色,B错。使用国外法的,只涉及实体法,私法等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