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
【篇一: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范本】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协议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协议说明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前,
买受人应该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了解不一致
,可向住房保障部门咨询,与出卖人充足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协议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列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
由地方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面向当地低收
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含有保障性质住房,一户限购一套。
本协议出卖人是指住房保障部门或经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出售经
济适用住房经营主体。
本协议买受人是指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含有购置经济适
用住房资格人。
3、为表现协议双方自愿标准,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空
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能够对文本条款内
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署生效后,未被修改文本印刷文
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对协议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她需要
删除或添加内容,双方应该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
方法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部
5、本协议文本中包含到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6、在签署协议前,出卖人应该向买受人出示应由出卖人提供
相关证书、证实文件。
7、本协议条款由宁夏住房和城镇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解释。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协议
(协议编号:)
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络电话:委托代理人:地址:邮编:联络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邮编: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络电话:买受人:户口所在地:邮编:
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络电话:购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号:
配偶: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城市房地产
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措施》及其
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法取得位于、编号为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土地使用权划拨同意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
转让同意文件号】为,《国有土地使用证》编
。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同意,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编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
号:。
第二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经核查同意,准予上市销售。《经济适用住
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基础情况
买受人购置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住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
协议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
地。所购置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协议第
一条要求项目中第【幢】【座】单元层号房,户
型为房厅厨卫,该住房层高为米,属结构,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阳台是【封闭式】【非封
闭式】。
该住房【协议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
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
方米(相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组成说明见附件二)。
。
。
第四条计价依据、方法与价款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标准文号为: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
筑面积每平方米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
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核准楼层调整率为%,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
第五条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费用。经同意未
计入销售价格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
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需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正当委
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面积确定及面积差异处理
依据当事人选择计价方法,本条要求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
积确定及面积差异处理。
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住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
按以下第种方法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