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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房地产售后返租税收处理的设想.doc
文件大小:6.4 MB
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5-06-23
总字数:约1.61千字
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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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售后返租税收处理的设想

售后返租经济内容

在房地产销售市场不太景气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达到快速销售回笼资金,采用售后返租的销售模式,保证购房人所购物业在未来多少年内回收投资,从而实现房地产销售。售后返租所涉及到的主体有:开发企业、购房人、商管公司(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的为售后返租经营的公司)、承租人。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物业给购房人→商管公司整体向购房人承租物业→商管公司再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

返租:是指投资者在与发展商签订了商铺销售合同后(主要针对商铺)发展商许诺在未来的三到五年内每年给与投资者一定的租金回报(约为8%-12%),而在这期间商铺的经营、管理和使用权都归发展商所有,这种形式实质是发展商用一定的租金回报买断未来几年的经营权,然后统一招商和经营管理,以承担未来经营管理等不可预知风险的代价来做旺整个商场,给与投资者和承租户以足够的信心。

售后返租业务的模式

售后返租业务一般有售后2-N年包租,房开商给购房人固定回报,且前A年租金直接用于抵房款(A≤N),从而达到销售房地产的目的。

为便于说明问题,举例:房开公司销售商业50平方米,20000元/平方米(不含税价),销售额为100万元,且房开公司开发成本为3500元/平方米,期间费用为500元/平方米。在销售中约定10年返租,每年租金回报为8%,且前两年租金直接用于抵扣房款(实际签订购房合同价款为84万元),从第3年起,由商管公司向购房人每年支付8万元租金(年回报8%),商管公司再以8万元/年对外转租。根据本案例作售后返租的税收分析及税务处理。

税法对售后返租的规定

税法规定:对售后返租应分解为以下几个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1、房地产销售业务

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人销售房地产的业务,计税基础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人收取的现金及经济利益(上述举例中的计税基础为合同价款84万元+2年租金抵房款16万元=100万元,要想规避租金抵房款,在房地产销售合同中只能约定为打折,而不是返租)。

房地产销售税金测算表

项目

计算公式

参数1

参数2

参数3

税负率

备注

收入

1

50.00

20,000.00

1,000,000.00

100.00%

50平方*20000元/平方

开发成本

2

50.00

3,500.00

175,000.00

17.50%

50平方*3500元/平方

增值税

3

1,000,000.00

5.00%

50,000.00

5.00%

城建税

4

50,000.00

7.00%

3,500.00

0.35%

教育费附加

5

50,000.00

3.00%

1,500.00

0.15%

地方教育费附加

6

50,000.00

2.00%

1,000.00

0.10%

价格调节基金

7

1,000,000.00

0.10%

1,000.00

0.10%

城建税金及附加合计

8=4+5+6+7

7,000.00

0.70%

扣除项目

9=1-2*1.3-8

234,500.00

23.45%

增值额

10=1-9

765,500.00

76.55%

增值率

11=10/9

326.44%

0.00%

方案3:在租赁环节,将纳税环节2和纳税环节3直接进行合并,由商管公司直接按对外收取的租金纳税,抹去纳税环节2,这样少缴租金收入5.7%的税金和还有购房人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的13.94%),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补税。但支付给购房人的租金无法从帐上支付,只有从帐外支付。

税后返租纳税环节较多,税务处理较为复杂,经过分析每一个纳税环节后,可以清楚知道每一个纳税环节应缴哪些税种、税负率是多少,便于此业务的销售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