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调兵山市第三批公益性岗位招聘(15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催收非法债务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下列关于本罪的理解,错误的是()。
A.行为人实施了催收行为,“催”是方式,“收”是目的
B.行为人催收的是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
C.行为人催收非法债务要“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
D.本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答案】:D
【解析】催收非法债务罪作为《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需从多个方面进行准确理解。首先,催收行为必然包括“催”和“收”,“催”是具体方式,“收”则是行为目的,即通过各种方式促使债务人偿还债务,所以这种对催收行为本质的理解是正确的。其次,该罪明确规定催收的对象是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这是本罪的关键构成要素之一,强调了债务来源的非法性。再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催收非法债务并非只要实施就构成本罪,而是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和对入罪标准的严格把控。最后,关于本罪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本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所以认为本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的表述是错误的。
2、甲在下班途中驾驶车辆时违规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导致乙死亡,其行为构成()。
A.过失杀人罪
B.危险驾驶罪
C.故意伤害罪
D.交通肇事罪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罪名的定义及构成要件,结合题目中甲的行为进行分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本题中,甲下班途中驾驶车辆违规闯红灯,这一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了乙,造成了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过失杀人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这里的过失通常是指在日常生活中因疏忽大意等非特定领域的过失导致他人死亡,而不是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引发。本题甲的行为是在交通运输活动中发生,所以不构成过失杀人罪。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情形,所以不构成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而甲闯红灯撞死人并非出于故意要伤害乙的身体,不存在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所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综上,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3、在第一次撞人后,乙极力让甲逃离现场,以下关于乙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不构成犯罪
B.因没有事前的通谋,故不与甲构成共同犯罪
C.构成交通肇事罪
D.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本题中,在第一次撞人后,乙作为乘车人极力让甲逃离现场,若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那么乙应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犯罪的说法错误,乙在这种情况下有指使逃逸的行为且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没有事前通谋不构成共同犯罪的说法不准确,在交通肇事逃逸这种特定情形下,事后的指使行为也可能构成共犯。而乙的行为不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其是因指使交通肇事逃逸而承担相应责任,应以交通肇事罪认定。所以应认定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4、()是一部介绍西方国家的科学技术和世界地理历史知识的综合性图书,其作者是魏源,书中提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中心思想。
A.《海国图志》
B.《四洲志》
C.《资政新篇》
D.《盛世危言》
【答案】:A
【解析】魏源的《海国图志》是介绍西方国家科技、地理历史知识的综合性图书,其“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影响深远,所以符合描述的是《海国图志》。
5、下列文种属于上行文的是()。
A.命令(令)
B.决定
C.批复
D.报告
【答案】:D
【解析】在公文体系中,不同的文种有不同的行文方向。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通常是上级对下级发布的下行文。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也是下行文,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进行领导和决策。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是典型的下行文,是上级机关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给予回应。而报告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