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医学院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批)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某学校针对成绩较好的几个班级开展了调查,这种调查属于()。
A.普查
B.重点调查
C.典型调查
D.抽样调查
【答案】:C
【解析】该调查属于典型调查。典型调查是根据调查目的和要求,在对研究对象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有意识地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调查的一种非全面调查方法。学校针对成绩好的几个班级进行调查,成绩好的班级就是在整体班级中有代表性的部分,符合典型调查有意识选取有代表性单位进行调查的特点。而普查是对调查对象的所有单位进行调查的方式;重点调查是从调查对象中选择一部分重点单位进行调查,重点单位指的是在总体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那些单位;抽样调查是从全部调查研究对象中,抽选一部分单位进行调查,并据以对全部调查研究对象做出估计和推断的一种调查方法。本题情况不属于普查、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
2、公文如需标注份号,可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例如,第一份公文可编为()。①1②01③001④0001⑤00001⑥000001
A.③④⑤⑥
B.①②③④
C.①②④⑤
D.②③④⑥
【答案】:A
【解析】公文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不足6位时前面用0补足。第一份公文份号应写成“000001”,当份数较少时,也可以是“00001”“0001”“001”这种补足形式,而“1”“01”未按要求补足位数,不符合公文份号的标注规范。所以答案应选可补足6位的③④⑤⑥。
3、以下表述中,符合凯恩斯主义经济思想的是:
A.利息率是决定储蓄的主要因素
B.利息率上升会导致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上升
C.利息率上升会导致投资支出增加
D.货币市场均衡决定了市场利息率
【答案】:D
【解析】凯恩斯主义认为货币市场均衡决定市场利息率。储蓄主要取决于收入而非利息率,利息率上升股票价格下降、投资支出减少,所以符合其经济思想的是货币市场均衡决定利息率这一表述。
4、某日,张三在散步时被行人李四撞倒在地,头部血流不止,李四见情况不妙欲离开,张三立刻拉住李四,要求其送自己就医,张三的行为属于()。
A.报复行为
B.侵权行为
C.犯罪行为
D.自助行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对不同行为概念的理解与区分。报复行为通常是指针对他人的某种行为采取的一种以牙还牙、故意使对方受到损害的行为。在本题中,张三让李四送其就医是为了及时获得治疗,保障自身的健康权益,并非出于报复心理去故意损害李四,所以不属于报复行为。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法定义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张三拉住李四让其送医是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被撞倒头部血流不止)的情况下采取的合理措施,目的是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去侵害李四的权益,因此不属于侵权行为。犯罪行为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张三的行为只是为了获得及时的救助,没有违反刑法的相关规定,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属于犯罪行为。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本题中,张三在被李四撞倒头部血流不止,李四想要离开的紧急情况下,立即拉住李四让其送自己就医,是为了保护自己及时获得医疗救助的权利,符合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属于自助行为。综上,答案是自助行为。
5、甲餐饮公司欲向乙购买大米,双方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发现对大米的质量约定不明,存在重大误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甲公司享有撤销权
B.只有乙享有撤销权
C.双方须协商一致方可行使撤销权
D.双方均享有撤销权
【答案】:A
【解析】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发现对大米质量约定不明存在重大误解,这里的“行为人”既包括甲公司也包括乙,因为双方都是该买卖合同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参与主体。所以,双方均享有因重大误解而产生的撤销权。
6、几乎所有人都讨厌恶补式的学习。高强度、高压的学习不仅会影响学习效果,也不利于健康。然而改变学习习惯与调整学习方式确实会行之有效。比如研究表明,体育锻炼有助于提升学习与认知技能——尤其是运动之后再去学习,新鲜空气与周围环境的变化也会促使你产生新的联想,进而解决问题。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体育锻炼能帮助人们提高学习效率
B.高强度学习不等于高效学习
C.先流汗再学习不失为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