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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技术支撑工作任务大纲
为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履行我部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主责单位的管理职责,发挥政策制定、应用场景构建等方面的优势,确保“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成果产出和转化应用。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以下简称科技司)拟开展2025年“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技术支撑工作,拟委托1家机构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任务大纲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工作任务。
一是开展专项管理工作和政策研究,提出优化管理措施建议,支撑出台重点专项相关管理文件1份。二是跟踪总结“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阶段性研究进展,梳理形成专项成果清单,支撑开展专项总结评估、监督检查和“十五五”接续工作。三是开展“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成果转化应用研究,研究梳理形成专项成果测试和应用场景清单,协调支撑专项重大标志性成果产出和重点项目示范应用。四是开展“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重点项目技术成熟度评价,形成重点项目技术成熟度评价报告。五是开展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方向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潜力分析。
(二)具体工作内容
1.开展专项管理工作和政策研究,通过专家咨询、座谈等方式,提出优化管理措施建议和重点专项相关管理文件。
2.总结跟踪“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阶段性研究进展,组织相关项目单位开展阶段性成果总结,梳理形成专项成果清单,支撑开展专项总结评估、监督检查和“十五五”接续工作。
3.研究梳理“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成果测试和应用场景清单,协调支撑专项重大标志性成果产出和重点项目成果测试、示范应用。
4.协助开展“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重点项目技术成熟度评价,编写重点项目技术成熟度评价报告。
5.开展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方向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潜力分析。
(三)工作目标
1.提出“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优化管理措施建议,支撑出台重点专项相关管理文件1份。
2.编写形成“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成果清单、重点项目成果技术成熟度评价报告,支撑开展专项总结评估等管理工作。
3.形成“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成果测试和应用场景清单并动态更新。
4.协调支撑“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重大标志性成果产出和重点项目示范应用。
5.支撑自然资领域“人工智能+”顶层设计研究
二、专业资历
机构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具备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领域等方面科学研究和技术能力。
2.拥有熟悉海洋环境与岛礁领域科技项目管理、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的支撑团队,且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
三、交付成果及时间计划
(一)交付成果
本任务提供以下成果:
1.提交“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优化管理措施建议1份,重点专项相关管理文件建议稿1份。
2.提交“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成果清单。
3.提交专项成果测试和应用场景清单、重点项目成果技术成熟度评价报告。
4.提交本方向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分析报告。
(二)时间计划
1.本任务在合同签署后15日内开始实施。
2.实施方案于合同签署后20日内交付。
3.成果于合同签署后5个月内交付。
四、合同及付款计划
中标机构将获得1份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将在合同签署之后支付。
五、监督管理
承担机构向科技司报告工作任务进展并接受监督,科技司将为本任务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任务结束后科技司将对工作效果开展全面评估,确保达到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