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60.99CCSZ16
团体标准
T/GDSES19—2024
水质15种酚类内分泌干扰物的测定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WaterqualityDeterminationof15phenolicendocrine
disruptors—Solidphaseextractionhighperformance
liquidchromatographytandemmassspectrometry
2024-11-29发布2024-11-29实施
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发布
I
T/GDSES19—2024
目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方法和原理 2
5干扰和消除 2
6试剂和材料 2
7仪器和设备 3
8样品 4
9分析步骤 4
10结果计算与表示 6
11精密度和正确度 7
1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
13废物处理 8
附录A(规范性)酚类内分泌干扰物的基本资料 7
附录B(规范性)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8
附录C(资料性)液相色谱参考条件 9
附录D(资料性)质谱参考条件 10
附录E(资料性)标准曲线线性回归方程和复相关系数 12
附录F(资料性)标准物质和替代物的质谱图 13
附录G(资料性)方法的精密度和正确度 17
III
T/GDSES1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研究院、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智达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华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暨南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水资源局珠江水资源监测评价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思思、应光国、刘有胜、邓臣、胡立新、陈长二、赵建亮、杨滨、吴建刚、赵金平、刘甜、区晖、贾成俊、陈鸿展、冯冬雪、郭鹏然、宋玉梅、胡蓉、向垒、赵海明、陈智锋、朱婷婷、王玉洁、王金玲、龚剑、吴翠琴、张礼松、付素娜、杨愿愿、赵南京、杜微、曾嘉佳、刘昕宇、李润淇。
本文件首次制定。
1
T/GDSES19—2024
水质15种酚类内分泌干扰物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中15种酚类内分泌干扰物的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地表水、城镇污水处理厂原水、自来水厂出水和地下水中双酚A、双酚AF、双酚AP、双酚B、双酚BP、双酚C、双酚Cl、双酚E、双酚F、双酚G、双酚P、双酚PH、双酚S、双酚TMC和双酚Z等15种酚类内分泌干扰物(基本性质详见附录A)的定性和定量检测。其它类型水体经验证后,也可参照本文件分析。
当水样体积为1000ml,富集浓缩以后定容体积为1.0ml,进样体积为3.0μl时,15种酚类内分泌干扰物在地表水中的方法检出限为0.1ng/L~5.4ng/L,测定下限为0.4ng/L~22ng/L;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原水中的方法检出限为0.2ng/L~6.3ng/L,测定下限为0.7ng/L~25ng/L;在自来水厂出水中的方法检出限为0.2ng/L~6.5ng/L,测定下限为0.5ng/L~26ng/L;在地下水中的方法检出限为0.1ng/L~5.8ng/L,测定下限为0.3ng/L~23ng/L。详见附录B。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16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HJ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