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合同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老年养护楼及附属用房5年的租赁使用权采购项目的拍卖事宜,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拍卖及竞拍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合作内容、范围:
乙方租赁甲方座落在的房屋,产权归×××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所有是医养性质,房屋不属于住宅性质,不会产生扰民问题。不属于军队房地产,属合法用房。
×××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床位共计___张,实行租赁经营,必须用于养老医疗服务事业。租赁期限二十年,五年续签一次合同。
二、合同总价及结算方式:
公寓租赁总价为每年人民币:_元,即RMB¥______元,续签合同在中标价基础上每年增加__万元,即每年人民币:_______,即RMB¥:_____元。
结算方式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缴清当年的公寓租赁金;每下一年的对应期内,一次缴清下一年的租赁金。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负责监督乙方对公寓的使用必须用于养老医疗服务事业,对公寓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
乙方的权利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不得私自改变公寓使用性质。保证消防、食品、电梯、入住老人和员工的安全,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责任。
养老、医疗、消防、环评、餐厅、电梯等各种证书及设施设备必须保证合格有效、入住老人和员工的安全及机构运行管理制度为考核依据,是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四、现有人员安置
现在岗的聘用人员(福利院护理人员除外)由乙方全部接收,待遇不得低于现执行标准,即省最低工资标准。本人自愿离开的,可以按甲方聘用人员自愿离职的管理办法执行。
五、后勤方面:
1、水电暖费用:享受居民价格,水电分别按表计量或按人员数量结算,冬季取暖费用按使用面积付费。
2、日常维修维护:日常维修维护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3、重大维修维护:电梯、房顶、暖气主管道、消防及环评等设施设备更换由甲方负责。
六、奖补政策
公寓租赁实行后,乙方可以在符合政策条件下享受市级以上养老机构奖补政策,本级不配套、不奖补,若上级或乙方坚持要求乙方享受本级奖补政策,则在公寓租赁中标价基础上等额增加租赁金。
合同解除机制:
1、乙方不能达到或满足本合同第三项的条款,经书面告知仍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发生重大国家政策调整,本合同条款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本合同即行终止。
3、乙方发生重大变故,不再具备相应资质要求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本合同即行终止。
4、甲方未能对公寓主体、电梯、房顶、暖气主管道、消防及环评设施设备进行重大维修维护或更换,致使日常运行难以维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约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条款和制度运行,造成房屋及各种设施设备的损坏,按等价或评估价赔偿。
(2)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3)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租赁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中标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需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万元整履约保证金。
十、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捌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注册登记等筹备工作完成后,年月日起执行,甲方、乙方各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