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程序及权益保障
第二节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协议签署
一、就业协议书签署
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是对毕业生、用人单位、培养学校都有约束力文书契约。现行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表、省毕业生就业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根据《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要求》和教育部相关要求,为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严厉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就业协议书明确要求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培养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凡被用人单位正式录用毕业生均需要签署就业协议书。凭就业协议书办理一般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就业报到证)。
就业协议书填写要求
毕业生基础信息
就业协议书要如实填写,其中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中填写条目内容,填写时要注意以下要求:姓名以学籍档案上为准;专业名称应为所学专业全称,不得简写,以免造成无须要麻烦;应聘意见应简练、明确,以1~2个岗位为宜,并签署个人姓名。
用人单位基础情况
单位名称,要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能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单位全部制性质及单位性质,用人单位要如实填写,方便于学校立刻
掌握毕业生签约流向。
(3)单位联络人和联络方法,包含单位法人代表或毕业生接收部门责任人以及有效联络方法,方便于立刻沟通。
(4)档案转递具体地址,用人单位要正确填写人事档案接收单位全称和地址,用于学校转寄毕业生档案。无人事档案保管权单位应填写委托保管单位名称及具体地址。
(二)就业协议书签署要求
使用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是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就业部门各一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如有其她约定,应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栏中注明。“备注”栏内容视为就业协议一部分。就业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违约。若有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就业协议,需取得另外两方同意。假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事先约定有违约赔偿责任,则违约方要根据约定推行违约赔偿责任。
签署就业协议书必需正当
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过程中,就业协议书签署必需在国家就业方
针、政策指导下进行。对不符合国家相关就业政策要求签约行为,政府就业主管部门将不给予认可。
签署就业协议时注意事项
(1)签署就业协议书时要经过正常渠道进行。其关键渠道是以就业洽谈会、招聘会为主有形市场和以信息网络为主无形市场。
(2)查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签署就业协议书当事人必需含有正当主体资格,通常而言,用人单位必需含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指标和录用自主权。
(3)按要求程序签署协议。毕业生凭学校发就业协议书,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用人单位留存一份、毕业生自存一份,另一份交学校就业指导部门。
(4)相关条款内容必需明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约时,尽可能采取示范条款。如确有必需进行变更或增加,亦必需在内容上明确。
(5)注意与劳动协议上衔接。因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署在先,为了避免在以后签订劳动协议时产生纠纷,应尽可能将劳动协议关键内容表现在就业协议约定条款中,并明确表示在以后签订劳动协议时给予确定。
(6)对协议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就对当事人含有约束力,不得随意解除,不然应负担违约责任。
(三)就业协议协议书管理及审核
1.就业协议书管理、
(1)在择业过程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需求意向后,均须签署由学校统一发放就业协议书。
(2)就业协议书是办理就业报到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印,复制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和转借,一经发觉,所发放就业协议书作废,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4)就业协议书因污损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时,毕业生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由学生工作责任人签署意见后,凭原就业协议书和申请到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更换新就业协议书。
(5)考取硕士毕业生,如未签署就业协议,毕业生离校时必需将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回就业主管部门。如已签署就业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向学校就业主管部门递交用人单位退函及就业协议书。
(6)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应立刻将就协议书上交学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若因私自滞留就业协议书引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纠纷,由当事人负担责任。
2.就业协议书审核
学校持已签署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主管部门办理一般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须对其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将无法办理就业报道手续。毕业生应认真了解相关要求,关键包含:
(1)毕业生回生源地自主择业,可不签署就业协议书,经申请后可直接办理。
(2)到省辖市市官或区管单位就业,需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