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满优选A款两全保险产品说明书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美满优选A款两全保险
产品说明书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本合同”指美满优选A款两全保险合同,“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
均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便于您了解本产品特性,本公司就本产品作如下说明:
一、产品基本特征
(一)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按下列规定承担保险责任:
1.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含)内因疾病原因身故或身体全残,我们按本合同实际交
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原因身故或身体全残,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不含)后因疾病原因
身故或身体全残,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
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的情形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金额
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6倍与现金价
41周岁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
值二者之较大者
41周岁保单周年日(含)之后、61周岁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4倍与现金价
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值二者之较大者
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2倍与现金价
61周岁保单周年日(含)之后
值二者之较大者
(二)特别约定
如果您按照个人养老金制度投保,相关资金往来应按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管理规定执行。
(三)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20241第1页[共4页]
美满优选A款两全保险产品说明书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
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导致被保险人身体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
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
值。
(四)其他免责条款
除上述“(三)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或者减轻我们责任的内容,具体详见:本合
同利益条款“第五条保险责任”、“第十一条效力中止与恢复”、“第十七条犹豫期”、“第二十一
条释义”,本合同基本条款“第四条保险事故通知”、“第六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第八条
年龄错误的处理”中加粗字体提示的免除或者减轻我们责任的内容。
(五)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