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第二节、噪音控制管理措施.docx
文件大小:12.02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6-24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第二节、噪音控制管理措施

(一)噪音源分析与分级控制

主要噪音源及分贝值

拆除作业:电锤(105dB)、液压破碎锤(95dB)、风镐(100dB)。

机械加工:电锯(90dB)、台钻(85dB)、型材切割机(95dB)。

运输设备:手推车(70dB)、施工电梯(75dB)、货车(80dB)。

分级控制方案

高噪音作业(≥85dB):

电锤、切割机等设备采用低噪音型号(噪音≤85dB),作业时设置隔音屏障(插入损失≥25dB),屏障高度≥3m,与作业面距离≤2m。

夜间(22:00-6:00)禁止高噪音作业,确需施工时需取得校方及环保部门批准,且噪音排放≤55dB(距声源1m处测量)。

中低噪音作业(≤85dB):

木工加工区采用隔音棚(隔音量≥30dB),棚内墙面铺设50mm厚吸音棉,设备基础设置减震垫(减震效率≥70%)。

施工电梯运行时禁止鸣笛,轿厢内设置隔音板,运行噪音≤70dB(距电梯井10m处测量)。

(二)施工时段与工艺优化

时段管控措施

教学时段(8:00-17:00)仅允许进行噪音≤70dB的作业,如涂料涂刷、地胶铺贴、板材安装等,高噪音作业安排在非教学时段(17:00-22:00),且每日作业时间不超过4小时。

工艺替代方案

拆除作业优先采用液压破碎锤(噪音比电锤低10dB),局部精细拆除使用手动工具(如撬棍、手锯),减少机械噪音。

金属切割采用冷切割工艺(如等离子切割),比传统砂轮切割噪音低15dB,且无火花污染。

(三)噪音监测与防护

边界噪音监测

在施工现场边界(距教学楼≥15m处)设置2台噪音监测仪,24小时连续监测,昼间噪音≤70dB,夜间≤55dB,超过限值时立即停止相关作业,调整施工方案。

作业人员防护

噪音≥85dB的作业区域,作业人员需佩戴防噪音耳塞(降噪量≥30dB)或耳罩(降噪量≥35dB),每日工作时间≤4小时,避免听力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