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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浙江绍兴市稽山中学招聘处室工作人员1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含答案详解(巩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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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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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浙江绍兴市稽山中学招聘处室工作人员1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分为()

A.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环境法、刑法、诉讼法等

B.宪法、选举法、组织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

C.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律师法、选举法

D.宪法、选举法、国际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

【答案】:A

【解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首先,宪法是根本大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它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旨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环境法是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通过制裁犯罪行为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诉讼法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诉讼程序的法律,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司法公正。而选举法主要是规定国家选举制度的法律,它侧重于选举活动的程序和规则,并非法律体系中独立的基本法律部门。组织法主要是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内容,同样不能作为单独的法律部门来划分法律体系。律师法是规范律师职业行为和律师行业管理的法律,它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不能与基本法律部门相并列。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不属于国内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范畴。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环境法、刑法、诉讼法等。

2、下列不属于公共物品的是()。

A.市民广场中的垃圾箱

B.国家博物馆里的藏品

C.企业资料室里的报刊

D.城市的交通信号灯

【答案】:C

【解析】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人对它的消费;非排他性是指无法阻止他人使用该物品。市民广场中的垃圾箱,任何市民都可以使用它丢弃垃圾,不会因为一个人使用了就影响其他人使用,并且无法阻止其他人使用,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属于公共物品。国家博物馆里的藏品供公众参观,一个人参观不会影响其他人参观,并且通常也无法阻止公众参观,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属于公共物品。城市的交通信号灯为所有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和行人服务,一个人受益不会影响其他人受益,并且不能阻止其他人使用,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属于公共物品。企业资料室里的报刊主要是供企业内部人员使用,企业可以限制外部人员进入资料室使用报刊,具有排他性,不属于公共物品。所以不属于公共物品的是企业资料室里的报刊。

3、马兰:因为赵老师的课讲得特别好,学生都很喜欢他,所以他有资格参加学校十佳教师评选。李溪:因为赵老师曾上课迟到造成教学事故,他不是合格的教师。所以,他没有资格参加学校十佳教师评选。李溪的论证使用了以下哪项作为前提?()Ⅰ.有些课讲得好的老师发生过教学事故Ⅱ.凡有过教学事故的教师都不是合格教师Ⅲ.只有合格教师才有参评学校十佳教师的资格

A.仅Ⅰ

B.仅Ⅱ

C.仅Ⅲ

D.Ⅱ和Ⅲ

【答案】:C

【解析】李溪提出的论点是:赵老师没有资格参加学校十佳教师评选。其给出的论据是:赵老师曾上课迟到造成教学事故,所以他不是合格的教师。对于相关内容的分析如下:第一点,在李溪的论证里,并没有提及课讲得好这个话题,所以它不是李溪论证能够成立的前提条件。第二点,指出有教学事故的老师都不是好老师,这主要是围绕李溪论证中的论据部分展开讨论的,有一定的加强作用,但并非李溪论证成立的前提。第三点,说明不合格的老师就没有资格参加学校十佳教师的评选,此内容建立了题干论点和论据之间的联系,是李溪论证成立的前提。综上,正确选项对应的是第三点内容。

4、某国有控股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甲(国家工作人员)与该公司财务部主管乙(非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分别利用各自职务便利,共同侵吞本公司财物100万元。对甲、乙行为性质的认定,正确的是()。

A.按照甲的身份性质定罪

B.按照乙的身份性质定罪

C.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D.按照甲、乙的犯罪性质分别定罪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依据关于不同身份主体共同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各情况。对于身份犯(即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要件或者刑罚加重、减轻的法定事由的犯罪)的共同犯罪问题,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理论通说,不同身份的人分别利用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