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县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局东山生态走廊
林改工程(二标段)
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确保双流县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局东山生态走廊林改工程(二标段)绿化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达“质量创精品,安全争一流”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本工程中绿化栽植、养护劳务委托乙方进行实施,特签此协议书以下:
一、项目名称:
双流县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局东山生态走廊林改工程(二标段)。
二、工作内容:
1、按甲方工程量清单中、设计变更以及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全部劳务施工工作内容。【包含打窝、浇水(定报水)、覆膜(包含地膜及树干缠膜)、搬运(含全部二次转运费用)、支撑。乙方自行处理水源,水源超出三公里以外距离甲方依据现场实际情况酌情补助油费】。全部辅助工具均班组自带。
2、甲方交办工作。
3、作业范围安全、文明施工。
三、工程工期:
依据甲方对应工期安排为准。
工程控制工期为月日至月日。若遇地震、暴雨、暴风等不可抗力原因,工期顺延。
1、乙方在接收甲方场地后应在满足建设单位总工期前提下,双方协商约定分部位、分节点合理工期,并确保在该合理工期内完成该部位(节点)全部工作内容,非甲方原因若未按期完成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天罚款。
2、若乙方因劳动力不足无法完成约定施工任务,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劳务班组进场施工,扣除乙方已完工程全部劳务费并清退出场,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承包方法
劳务承包,项目劳务采取包工包干价方法,按甲方清单项目栽植株数计算,清单栽植数量为3株,劳务包干价为11万元正。甲方只提供完成工程实体所需原材料,乙方自带机具人员负责实施
养护费包干价为2万元,养护期限为栽植完后至7月31日止。确保成活率90%。三个月内支付50%。如成活率未达成90%,乙方需补载植齐苗木后再付款,补栽苗木购置费乙方按甲方采购价支付,补栽苗木价款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养护费用中扣除。(自然灾难除外,需相关部门相关依据为准)。包含到养护及施工水源问题,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达成建设单位及相关质检单位验收合格。
六、劳务价款及结算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负责实施项目实际成品数量依据甲乙双方协议约定单价计算劳务总价。该费用包含甲方支付给乙方劳动酬劳、人员机具进出场、施工工具、零星辅材及使用费、保险费、劳保用具费、生活住房费用、税金等为完成该项工程全部费用。
2、结算方法:
1、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核实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按乙方所实施项目总劳务价款支付至90%,待工程养护期满后,苗木成活率达成90%以上,甲方支付剩下10%价款。
2、支付方法:甲方直接扣除工程劳务费总价2%作为税金(每次付款时先扣除税金)。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但乙方需凭真实有效民工工资表及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甲方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甲方财务人员与乙方共同到工地现场现金发放民工个人工资,每个月只支付一次工资。在施工期间,甲方按月支付劳务费用,乙方不得借支其她任何费用。
3、乙方负责现场施工项目内容所领取材料保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遗失损坏乙方应照甲方采购价赔偿,甲方可直接从劳务费中扣除,乙方不得异议。
4、工程量收方:乙方应先书面申请甲方进行收方工作,申请书中标注清楚收方工作内容立刻间;甲方收到申请后应书面通知乙方明确收方时间及参与收方人员,按完成工程量现场收方【在乙方书面申请书、甲方书面回函书(盖甲方企业公章)以及参与收方人员均签字认可书同时含有时,方能进入下一步结算工作】,乙方、项目部及甲方成本控制部应分别将工程劳务总价具体清单计算出,由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结算付款。
5、零星人工及现场增加项目:产生零星人工应提前填报用工单,由甲方指定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责任人、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定,并于48小时内报备企业增加项目内容及零星用工部位,由企业安排人员核实签字后方可计入结算,若48小时内未上报所施工现场增加项目内容及零星人工,后续补报企业将一率不予计入结算。现场增加项目需提前报送甲方,经双方协约定价,形成书面认可定价文件后方可实施。
七、双方责任:
11、甲方:
1.1提供生产场地。
1.2提供所需栽植苗木。
1.3统一购置民工保险,费用在乙方劳务费中扣除1800元(第一期支付进度款时全额扣回)。
1.5提供测量基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