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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造价工程师真题及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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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0 页
更新时间: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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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造价工程师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试题一(20分)

某城市更新项目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8.2万㎡,其中地上6.5万㎡,地下1.7万㎡,包含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招标文件约定:

(1)签约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除不可预见地质条件、政策调整外);

(2)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分3个月等额扣回(从第3个月开始);

(3)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比例为经审核完成产值的85%;

(4)质量保证金按结算总价的3%扣留,竣工验收后返还;

(5)人工、钢材、混凝土价格风险由发承包双方各承担50%,风险幅度为±5%(基准价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信息价为准)。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投标阶段,承包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EPC实施方案,其中设计部分承诺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PC率30%),但施工时因设计优化调整为现浇结构(PC率0)。发包人以“承包人擅自修改设计”为由,要求按投标方案与实际方案的造价差额(经核算为450万元)扣减合同价款。

事件2:施工至第2个月,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暴雨,导致基坑边坡局部坍塌,停工7天,修复坍塌边坡发生费用25万元,施工机械闲置损失12万元,工人窝工损失8万元。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7天、费用索赔45万元。

事件3:施工至第5个月,发包人提出商业部分增加2部自动扶梯(原设计无此项),经双方确认,新增扶梯设备购置费80万元(含13%增值税),安装费15万元(含9%增值税),管理费按安装费的15%计取,利润按安装费的10%计取,规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含设备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的6%计取,增值税税率9%。

事件4:施工至第8个月,经造价工程师审核,累计完成产值(不含价格调整)为2.8亿元。其中人工、钢材、混凝土占比分别为20%、30%、15%,对应投标基准价分别为150元/工日、4200元/吨、500元/m3,当期信息价分别为175元/工日、4800元/吨、450元/m3。

问题:

1.事件1中,发包人要求扣减450万元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事件2中,承包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分别说明理由。

3.计算事件3中新增自动扶梯的总造价(保留两位小数)。

4.计算事件4中第8个月应调整的价差(保留两位小数)。

解析:

问题1

发包人要求扣减450万元不合理。

理由:EPC模式下,承包人负责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招标文件中约定“固定总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除不可预见地质条件、政策调整外)”,但设计优化属于承包人优化工程实施方案的权利(除非合同明确禁止设计方案重大调整)。本案中,承包人将装配式结构调整为现浇结构,属于设计优化范畴(可能因成本、工期或施工可行性考虑),且未违反强制性规范或合同主要条款(如功能、质量要求)。发包人以“擅自修改设计”为由扣减价款,需证明该调整导致工程价值降低或违反合同实质性约定。题目未提及调整后工程质量不达标或功能缺失,因此发包人主张无合同依据,扣减450万元不成立。

问题2

(1)工期索赔7天成立。

理由:百年一遇特大暴雨属于不可抗力(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01)第17.3.2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应给予工期顺延。

(2)费用索赔45万元不成立。

理由:不可抗力下费用承担原则为“各自损失各自承担”:

-修复坍塌边坡费用25万元属于工程本身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施工机械闲置损失12万元、工人窝工损失8万元属于承包人自身设备、人员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因此,承包人仅可索赔25万元,而非45万元。

问题3

新增自动扶梯总造价计算如下:

(1)设备购置费(不含税):80÷(1+13%)=70.80万元(注:设备费增值税为进项税,不计入造价,需分离)

(2)安装费(不含税):15÷(1+9%)=13.76万元

(3)管理费:13.76×15%=2.06万元

(4)利润:13.76×10%=1.38万元

(5)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税):设备费(含税)+安装费(不含税)+管理费+利润=80(设备含税价)+13.76+2.06+1.38=97.20万元(注:设备费通常以含税价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因设备为甲供或乙购时,承包人需计取设备价款;若为乙购,设备费含税价即市场价,故此处保留设备含税价)

(6)规费:97.20×6%=5.83万元

(7)增值税:(97.20+5.83)×9%=9.27万元

(8)总造价:97.20+5.8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