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一、目的和意义
为加强宁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清洁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宁都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通过考核,进一步推动清洁工程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
二、考核范围
1.宁都县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单位庭院等区域。
2.宁都县城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物品等废弃物处理。
3.宁都县城区范围内的环卫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三、考核内容
1.环境卫生
(1)道路清扫保洁:道路无积尘、积土、积水,路面整洁。
(2)公共场所清洁:公园、广场、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卫生整洁,无杂物、垃圾。
(3)居民小区清洁:小区内无乱扔垃圾、乱堆乱放现象,绿化带、楼道、公共设施等保持整洁。
(4)单位庭院清洁:单位庭院内无垃圾、杂物,绿化带、公共设施等保持整洁。
2.废弃物处理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无混投、混装现象。
(2)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无混投、混装现象。
(3)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无混投、混装现象。
(4)废弃物品:废弃物品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无混投、混装现象。
3.环卫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1)环卫设施建设:按照规划要求,合理设置环卫设施,满足城市清洁需求。
(2)环卫设施维护:定期对环卫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设施完好。
(3)环卫设施管理:建立健全环卫设施管理制度,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四、考核方法
1.实地检查:由考核小组对宁都县城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废弃物处理、环卫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
2.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居民、商户、单位等对城市清洁工作的满意度。
3.资料审查:对环卫部门提供的环卫工作资料进行审查,包括环卫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方面。
五、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由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组成考核小组。
2.制定考核方案: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
3.实地检查:考核小组对宁都县城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废弃物处理、环卫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
4.问卷调查:对居民、商户、单位等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满意度。
5.资料审查:对环卫部门提供的环卫工作资料进行审查。
6.汇总考核结果:根据实地检查、问卷调查、资料审查等情况,汇总考核结果。
7.公布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考核结果运用
1.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对考核成绩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3.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七、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方案由宁都县环卫局负责解释。
3.本方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宁都县清洁工程考核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提升宁都县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宁都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通过考核,进一步推动清洁工程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
二、考核范围
1.宁都县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单位庭院等区域。
2.宁都县城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物品等废弃物处理。
3.宁都县城区范围内的环卫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三、考核内容
1.环境卫生
(1)道路清扫保洁:道路无积尘、积土、积水,路面整洁。
(2)公共场所清洁:公园、广场、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卫生整洁,无杂物、垃圾。
(3)居民小区清洁:小区内无乱扔垃圾、乱堆乱放现象,绿化带、楼道、公共设施等保持整洁。
(4)单位庭院清洁:单位庭院内无垃圾、杂物,绿化带、公共设施等保持整洁。
2.废弃物处理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无混投、混装现象。
(2)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无混投、混装现象。
(3)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无混投、混装现象。
(4)废弃物品:废弃物品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无混投、混装现象。
3.环卫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1)环卫设施建设:按照规划要求,合理设置环卫设施,满足城市清洁需求。
(2)环卫设施维护:定期对环卫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设施完好。
(3)环卫设施管理:建立健全环卫设施管理制度,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四、考核方法
1.实地检查:由考核小组对宁都县城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废弃物处理、环卫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
2.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居民、商户、单位等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