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体立柱广告牌工程建设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施工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依据相关法律之要求,现就单体立柱广告牌工程建设一项签署协议以下:
一、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施工场所,办理施工所需相关手续。
(2)负责现场勘验和施工监督。
(3)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用水、用电、用路问题。
(6)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碰到外界原因阻挠施工等问题。
(7)负责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8)应由甲方负担其她工作。
(9)甲方未能推行本条义务,造成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顺延延误工期。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立刻与甲方协商修改确定,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2)负责向甲方提供图纸要求建筑材料合格证书。
(3)提供工程进度计划。
(4)施工期间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
(5)确保施工场地清洁。
(6)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7日内将施工技术档案移交甲方。
二1、进度计划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给予确定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定也不提出书面意见,视为同意。
(2)乙方必需按甲方确定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收甲方对进度检验、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定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善方法,经甲方确定后实施。因乙方原因造成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善方法提出追加协议价款。
2、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该根据本协议约定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该不迟于本协议约定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甲方应该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甲方不一样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要求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甲方原因不能根据本协议约定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甲方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损失,并对应顺延工期。
3、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需暂停施工时,应该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该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做出处理意见后,能够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该在48小时内给予回复。甲方未能在要求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回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由甲方负担所发生追加协议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损失,对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由乙方负担发生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定,工期对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所需指令、同意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出8小时;
(6)连续下雨、地震、暴风、火灾等不可抗力;
(7)甲方同意工期顺延其她情况。
5、工程完工
(1)乙方必需根据本协议约定完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工期完工。
(2)因甲方原因不能根据本协议约定完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工期完工,甲方负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该达成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负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判定,所需费用及所以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依据其责任分别负担。
2、检验和返工
(1)乙方应认真根据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协议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收甲方检验检验,为检验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甲方一经发觉,应要求乙方维修或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维修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负担维修或重新施工费用,并负担对应费用。
(3)甲方检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追加协议价款由甲方负担,对应顺延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