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承包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企业
分包方:
经协商,为了便于安全管理,明确相关当事方安全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45条、第46条要求,总分包双方在已经签署专业分包协议框架范围内,另签署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实施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三局集团有限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实施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落实实施《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企业HSE管理程序》《中建三局京东方项目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条总承包方和分包方之间是工程总包和专业分包关系,分包方与其雇佣作业人员是劳动协议关系,分包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总承包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分包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验。
2、督促分包方对进场人员做好入场安全教育,并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
3、协调分包方施工生产任务同时,监督分包方对根据要求程序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总承包方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具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当分包方为从业人员发放不合格个人防护用具时,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整改;分包方拒绝整改时,总包方有权代理分包方统一集中采购,费用由分包方负担。
5、分包方存在违章作业、重大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总承包方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理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按《福州京东方B10项目HSE管理程序》相关要求实施,罚款以现金缴纳至B10项目安委会专款账户。
6、有权对分包方采购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验,拒绝分包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限期退场);有权对分包单位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和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缴纳安全确保金,安全确保金收取、管理及使用要求见本协议第六条。
第五条分包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根据要求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总承包方立案,在证照许可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和本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专业分包具体内容和本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有操作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措施》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要求,结合现场实际需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从业资格符合要求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三类人员”安全考评合格证,证件报总承包方立案。
3、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评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
4、根据总承包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统计报总承包方立案),合理安排身体条件、操作技能、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人员上岗。
5、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验、整改等活动。
6、作业人员个人使用劳动防护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等)发放和管理统一由分包方负责,费用由分包方负担。
7、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
8、负责本身专业承包范围内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实施,负担所雇佣人员使用劳动防护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等)所需费用。
9、分包商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严禁使用危及生产安全工艺、机具和设备;对采购租赁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除应提供对应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外,还应该提供响应检测合格证实,同时将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提交总承包单位立案。
10、分包商必需为为其现场机构雇用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入场开启会召开两周内向总承包方提供安全管理所需各类资料(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企业相关法律证实资料(只需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企业法人身份证
2)、专业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
①现场责任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安全管理网络图,盖企业公章;
③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络电话,盖企业公章;
3)、专业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件(只需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①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