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中山市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
职工(乙方):
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电话:12333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名称: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关键责任人):住址:
住所(地址):
通讯地址:
联络电话:联络电话:
依据《中国劳动法》、《中国劳动协议法》和国家及省相关要求,甲乙双方根据正当、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用标准签订本协议。
一、劳动协议期限
㈠协议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法确定本协议期限:
1.有固定时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时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㈡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法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协议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协议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出一个月;劳动协议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时限和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试用期不得超出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㈠乙方岗位(工种)为,职务为,从事工作内容为。
㈡乙方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㈠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法确定乙方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出8小时,每七天工作时间不超出40小时,且必需确保乙方每七天最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条件下,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
2.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平均每七天工作时间40小时。
3.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
因生产经营需要实施以上第2或第3种工时制度,应该依法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实施。
㈡甲方按要求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酬劳
㈠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下列第种工资形式实施。
1.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元,试用期满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定为元。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甲方应该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给予公布。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㈡甲方工资支付周期为月日至月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出1个月),定每个月日为发薪日,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