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优工作要求
序号
关键活动
管理要求
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
1
下发申报通知
下发及时,申报条件与要求明确
局科技与设计部
/
2
立项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总部部门直接申报;公司在本单位立项的基础上推荐申报局立项。
公司科技与设计部/局相
关部门
/
3
立项预审
重点关注申报资格、立项内容、资料合规性等。
局科技与设计部
/
4
组织立项评审会
从项目可行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等方面,拟定推荐立项项目,并经局总工程师审核。
局科技与设计部
/
5
立项审批
召开科学技术委员会会议,审批推荐项目,确定年度立项计划
局科技与设计部
局科技与设计部
6
计划下达
根据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通的立项项目,下达年度科研立项计划。
局科技与设计部
/
7
完善立项任务书
立项批准后,申请书即为任务书,根据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意见,修改完善相关内容。
公司科技与设计部/局相
关部门
项目部
8
建立专项预算
根据年度科研立项计划项目,建立课题专项预算科目,控制预算
支出。
局财务部/公司财务部
局科技与设计部/公司科技与设计部
9
实施策划
组织召开立项开题会议,进行研究目标与内容实施策划,落实课题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公司科技与设计部/局相关部门
项目部
10
项目实施
按立项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并及时进行阶段总结,按要求上报课题实施情况报告及有关统计调查表。
项目部
/
11
过程服务与检查
公司科技与设计部应对在研课题进行服务与检查,局科技与设计部对在研课题进行不定期抽查。
公司科技与设计部
局科技与设计部
12
验收资料整理
在阶段性成果总结基础上,按立项计划研究内容,依据科技研发项目资料整理规定进行资料收集整理。
项目部
/
13
初审验收资料
初审验收资料,提出修改意见,符合验收要求后,向局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公司科技与设计部/局相关部门
项目部
14
验收申请
资料整理完毕,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项目部
/
资料初审并修改完毕,向局主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公司科技与设计部/局相关部门
/
15
资料审核
审核立项目标是否完成;验收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局科技与设计部
/
16
组织召开验收会议
组织局内专家,成立验收委员会,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
局科技与设计部
局财务部
17
下发验收通知及验收证书
对验收通过项目进行验收通报,并发放验收证书。
局科技与设计部
/
18
资料归档
项目验收通过,需将全套验收资料书面及电子版报各级档案室归档。
局科技与设计部
公司科技与设计部/局相关部门
19
费用核销
项目部按科技研发费用管理办法进行费用核销。
公司/局财务部
公司科技与设计部/局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