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招标管理规章
物业招标管理规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本物业公司在物业招标活动中的行为,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有效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公司及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章适用于本物业公司参与的各类物业项目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物业、商业物业、办公物业等项目的招标。
第三条基本原则
1.公平原则: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机会,不得对任何投标人予以歧视。
2.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既定的招标程序和标准进行评标、定标,对待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
3.公开原则:招标信息、招标程序、评标标准等应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开,保证招标活动的透明度。
4.诚实信用原则: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应诚实守信,不得有欺诈、隐瞒等不正当行为。
第二章招标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招标领导小组
成立物业招标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行政部、财务部、客服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决策物业招标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审议和批准物业招标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决策。
2.审核招标项目的预算、评标标准等关键文件。
3.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最终决定中标单位。
第五条招标工作小组
设立物业招标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招标工作实施,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招标方案,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文件的编制。
2.发布招标信息,受理投标人的报名及资格预审。
3.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具体活动,并撰写评标报告。
4.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跟进后续相关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分工
1.行政部: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协调,文件的收发、整理和归档,以及与外部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
2.财务部:负责审核招标项目的预算、报价,对投标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参与评标工作。
3.客服部: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需求信息,协助制定服务标准和考核指标,参与评标工作并对投标单位的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4.工程部:对招标项目涉及的工程设施设备进行技术评估,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审核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参与评标工作。
第三章招标程序
第七条项目需求调研
1.对于拟招标的物业项目,由招标工作小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需求调研。调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项目的基本情况(如建筑面积、类型、配套设施等)、业主需求、服务内容及标准等。
2.根据调研结果,形成详细的项目需求报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期望目标,为编制招标文件提供依据。
第八条招标方案制定
1.招标工作小组根据项目需求报告,制定物业招标方案。招标方案应包括招标项目概述、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招标时间安排、评标标准、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等关键信息。
2.招标方案需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保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和项目实际需求。
第九条招标公告发布
1.经批准的招标方案确定后,招标工作小组负责起草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在公司官网、当地主流媒体、行业网站等平台公开发布,确保潜在投标人能够及时获取招标信息。
2.招标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等详细信息。
第十条投标人报名与资格预审
1.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招标工作小组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材料等。
2.招标工作小组对报名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其是否满足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通知其获取招标文件;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发放
1.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的详细要求、投标须知、评标标准、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
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的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工作小组提出。招标工作小组应及时给予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编制与提交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如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公司资质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技术部分(如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配置计划、设施设备管理方案等)和服务承诺部分(如服务质量承诺、应急处理预案等)。
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工作小组将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开标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由招标工作小组主持开标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