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十节源泉扣缴熟悉16swsse wtxjc.pdf
文件大小:195.55 KB
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6-24
总字数:约6.49千字
文档摘要
【打印版】
第十节源泉扣缴(熟悉)
一、扣缴义务人(分法定和指定两类)
法定: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组
织和个人。
指定:税务机关可指定工程价款或劳务费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扣税时间
1.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上述所得时,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