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山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赴高校(沈阳师范大学及以上层次)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甲在妻子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丙借款1万元用于支付父亲丁的医药费,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这笔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由丁偿还
B.是甲的个人债务
C.是夫妻共同债务
D.应当由甲和丁共同偿还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来判断该笔债务的性质。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题中,甲在妻子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丙借款一万元用于支付父亲丁的医药费,虽然甲是以个人名义借款,且乙不知情,但支付父亲的医药费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所以这笔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笔债务并非应当由丁偿还,因为丁并非借款的主体;也不是甲的个人债务;同时也不应当由甲和丁共同偿还,因为丁没有借款的行为。综上,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2、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对植物的生长发育具有抑制或者促进作用的一类物质,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合物和从生物中提取的天然植物激素。目前在全世界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针对人们对其安全性的质疑,业内人士指出,根据批量检测结果,看不出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存在。因此,可以认为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安全性是比较可靠的。下列哪项为真,最能质疑上述业内人士的观点?()
A.植物生长调节剂喷洒后,将长期存在于土壤中,不易分解
B.有些发达国家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有严格的管理规定
C.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即便是广泛使用的产品也未必是安全的
D.有些植物生长调节剂即使含量检测不出,如果长期食用,也可能致病
【答案】:D
【解析】题中由“批量检测结果,看不出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存在”推出“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安全性是比较可靠的”。有一种情况能够有力地质疑业内人士的这个观点,即有些可能致病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是检测不出的,这切断了“检测结果”与“安全可靠”之间的联系,使得论据无法支持论点。有几种情况无法有效质疑或加强该观点。一是只说明“不易分解”,而没有提到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安全性,就无法加强或削弱论点。二是根据“严格的管理规定”无法推断出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安全性如何。三是通过类比的方法来质疑,没有谈到植物生长调节剂本身的安全性,这种质疑力度不大。
3、以下哪个国家与新疆不接壤()。
A.土库曼斯坦
B.塔吉克斯坦
C.哈萨克斯坦
D.巴基斯坦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与新疆接壤的国家相关地理知识。新疆地处中国西北边陲,周边与多个国家接壤。其中,塔吉克斯坦与新疆接壤,它是中亚五国之一,和新疆西南部相邻;哈萨克斯坦也与新疆接壤,是世界最大的内陆国,和新疆西北部相接;巴基斯坦与新疆接壤,其和新疆西南部相邻,中巴之间有着友好的合作关系以及重要的战略通道。而土库曼斯坦是位于中亚西南部的内陆国家,它与新疆并不接壤。综上,答案是土库曼斯坦。
4、行政机关向对方收取公路养路费、港口建设费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
A.行政处罚
B.行政征购
C.行政征收
D.行政征用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行政行为的概念来判断行政机关收取公路养路费、港口建设费的行为性质。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收取公路养路费、港口建设费并非是对相对人违法行为的惩戒,而是基于一定的行政管理目的进行的常规性费用征收,所以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征购是指行政主体以合同方式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行政行为,它是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财产转让协议。而收取公路养路费、港口建设费并没有与相对人达成财产转让协议这一过程,故不属于行政征购。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性征集一定数额金钱和实物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收取公路养路费、港口建设费是为了满足公路建设、维护以及港口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且是以强制方式向相对人征收一定费用,符合行政征收的特征,因此属于行政征收。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的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使用权或劳务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收取公路养路费、港口建设费并不是取得相对人的财产使用权或劳务,所以不属于行政征用。综上,行政机关向对方收取公路养路费、港口建设费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