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编号
CCS编号
团体标准
T/SSHEXXX—2025
长江下游平原河网跨地区防洪除涝标准
协同设计技术指南
Technicalguidelinesforcollaborativedesignofcrossregionalfloodprotectionand
waterloggingcontrolcriteriaintheLowerReachesoftheYangtzeRiverPlain
(征求意见稿)
2025-XX-XX发布2025-XX-XX实施
T/SSHEXXX—2025
长江下游平原河网跨地区防洪除涝标准协同设计技术指南
1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长江下游太湖流域等平原河网不同地区间防洪除涝标准的协同设计。其他地区或流域可
参考执行。本文件的跨地区是指地理位置相邻但分属不同省市或水利分区的县级以上行政区。
开展跨地区防洪除涝标准协同设计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加强对自然规律及本地区工程建设管
理等相关情况的调查分析研究,按照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整体防洪除涝能力协同提升的要求,正确
处理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以及流域与区域、整体与局部等关系,统筹协调防洪与除涝、工程措施与
非工程措施等关系,并与相关行业规划要求相衔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50201防洪标准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265泵站设计规范
GB50286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51079城市防洪规划规范
GB/T50805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T51015海堤工程设计规范
SL4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104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
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65水闸设计规范
SL723治涝标准
SL/T278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
DB31/T1121治涝标准
DB32/T4288江苏省城市防洪规划编制规程
1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防护区protectionarea
洪涝水泛滥可能淹及且需要工程设施保护的区域。
3.2
防护对象protectionobject
防洪除涝保护对象的简称,指受到洪涝水威胁需要进行防洪除涝保护的对象。
3.3
防洪标准criterionforfloodprotection
防御持续时间较长的主要外河或湖泊洪水,或是滨海城市为防御设计高潮位所设定的标准。
3.4
涝区waterloggingarea
雨水过多,排水不及时,常易在地面上产生积水的区域。
3.5
除涝标准criterionforwaterloggingcontrol
保证涝区不发生涝灾的设计暴雨频率(重现期)、暴雨历时及涝水排除时间、排除程度。
3.6
承泄区drainagereceivearea
涝区外承泄或容纳涝区涝水的江河、湖泊、海洋等区域。
3.7
设计暴雨designrainfall
某一时段内、一定区域面积上符合防洪除涝标准重现期要求的面平均雨量及其时空分布变化过程。
3.8
设计洪水designflood
某一时段内、一定区域面积上的设计暴雨形成的洪量。
3.9
设计洪水位designfloodlevel
设计防洪标准条件下防护对象外河不受灾需防御的河道、湖泊代表点最高水位。
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