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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毕节地区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完整参考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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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5
总字数:约3.25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年毕节地区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对于管理者的培训,培训内容会因管理层次、管理职能、职责任务等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也存在通用部分。下列不属于管理培训内容的是()。

A.工作态度改善

B.技能技巧提升

C.业务知识充能

D.道德三观引导

【答案】:D

【解析】管理培训的内容通常是围绕提升管理者在工作中履行职责和实现目标的能力而设计的。工作态度改善可以使管理者以更积极、负责的态度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果;技能技巧提升能够增强管理者在组织、协调、沟通等方面的能力,有助于更好地开展管理工作;业务知识充能可以让管理者对所管理的业务有更深入的了解,做出更合理的决策。而道德三观引导主要侧重于个人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的形成,这更多地是在个人成长过程中受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并非管理培训的直接和核心内容,所以不属于管理培训的内容。

2、下列著名战役中,不属于以少胜多的战役是()。

A.淝水之战

B.巨鹿之战

C.长平之战

D.赤壁之战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战役双方兵力对比情况来判断是否是以少胜多的战役。淝水之战是东晋时期北方前秦与南方东晋之间的一次重要战役。前秦苻坚率领八十多万大军进攻东晋,而东晋仅以八万军力大胜八十余万前秦军,是典型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巨鹿之战是秦末农民战争中项羽率领楚军同秦军主力在巨鹿进行的一场重大决战性战役。项羽破釜沉舟,率领数万楚军(后期各诸侯义军也参战),同四十万秦军主力在巨鹿展开决战并取得胜利,属于以少胜多的战役。长平之战是战国时期秦国和赵国之间的战略决战。秦、赵两国经过长期对峙,最终秦国获胜。在这场战役中,秦国投入了大量兵力,赵国也出动了四十多万大军,双方兵力都较为雄厚,并非一方以少量兵力战胜大量敌军的情况,不属于以少胜多的战役。赤壁之战是东汉末年孙权、刘备联军于长江赤壁一带大破曹操大军的战役。曹操率领二十万大军(号称八十万)南下,孙刘联军只有五万左右的兵力,最终孙刘联军用火攻大破曹军,是中国历史上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之一。综上,答案是长平之战。

3、某省政府为进一步完善省内交通建设,决定拓宽位于农村某段省道,为此需要占用道路两边的农民集体用地,并依法给予这些村民一定的补偿费用。该省政府的行为属于()。

A.行政征收

B.行政没收

C.行政征用

D.行政处罚

【答案】:A

【解析】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性征集一定数额金钱和实物的行政行为。行政征收主要由税和费组成,同时,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也属于行政征收,本题中省政府为完善省内交通建设拓宽省道,占用农民集体用地并依法给予补偿费用,符合行政征收特征。行政没收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的有关规定的相对人所采取的强制性无偿取得其财产所有权的行政处罚性质的具体行政行为,通常是针对相对人违法的情形,而本题中农民没有违法行为,故不符合。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的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使用权或劳务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用侧重于取得财产使用权,而本题是对农民集体用地所有权的取得,并非仅获取使用权,故不符合。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本题中省政府行为并非是对村民的惩戒,不符合行政处罚定义。因此,该省政府的行为属于行政征收。

4、下列选项系一对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其中不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是()。

A.家庭全部财产归女方所有

B.夫妻共同债务由男方负责偿还

C.儿子由女方抚养

D.离婚后,男方不得探望儿子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每个选项进行逐一分析。关于家庭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自行协商约定家庭财产的分配,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约定就是有效的,所以夫妻约定家庭全部财产归一方所有,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负责偿还,不过这种约定仅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但一方承担债务后可按照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因此该约定在夫妻之间是符合规定的。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协商确定,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就是合法有效的。然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法定权利,不能通过离婚协议的约定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