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龙江加格达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的应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网络传输所使用的光导纤维便是其中一种。关于光导纤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光导纤维能够导电
B.光导纤维与玻璃的成分一样
C.光导纤维具有耐碱性
D.光导纤维传递的是光信号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光导纤维的性质和用途。光导纤维的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是一种用于传递光信号的纤维材料。它是利用光的全反射原理来实现光信号的传输的,并不依靠导电来工作,所以不具备导电性能。光导纤维的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而普通玻璃的成分较为复杂,除了二氧化硅外,还含有其他物质,如硅酸钠、硅酸钙等,所以光导纤维与玻璃的成分不一样。二氧化硅是酸性氧化物,能与碱发生化学反应,所以光导纤维不耐碱性。光导纤维传递的是光信号,它利用光在纤维中不断反射来传输信息,具有信息容量大、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综上所述,关于光导纤维说法正确的是传递光信号。
2、诗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中包含了几种颜色()。
A.五种
B.四种
C.三种
D.二种
【答案】:B
【解析】该题考查对诗句中颜色数量的提取与统计。诗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中,“黄”“翠”“白”“青”分别代表了四种颜色。所以此诗中包含了四种颜色。
3、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被告向审判机关提出的旨在使原诉被撤销或失去作用的反请求。反诉中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反诉最迟应在本诉判决之前提起。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审判机关提起,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诉讼理由应当具有牵连的关系。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种情况属于反诉?()
A.两人因为民事纠纷诉诸法律,法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胜诉,原告不服,于是又向高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
B.一个无业游民有一次私闯别人住宅被人以入室行窃罪告上法庭,但是在他进入主人房间时发现了主人有重大的杀人嫌疑,于是他以谋杀罪对该主人进行起诉
C.一工厂经理因挪用公款被会计发现,因怕他会告发,于是恶人先告状,以渎职罪等罪对会计进行起诉
D.广东丽家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卖方因为买方拒不履行合同,交付全部贷款对买方进行起诉。在审理中,买方认为是卖方货物质量太差造成的,买方理由充分,因而对被告进行起诉,以讨个说法
【答案】:D
【解析】反诉的定义要点:①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②由被告向审判机关提出的;③旨在使原诉被撤销或失去作用。存在一种情况,是在买方被起诉之后,因卖方货物质量不合格而对卖方进行的起诉,且旨在使原诉被撤销或失去作用,符合反诉的全部定义要点。有一种情况是被告已经胜诉,这种情况下就不会再提起反诉。还有一种情况,被告提出的谋杀罪和他自己的入室行窃罪没有牵连关系,不能使原诉被撤销或失去作用。另外,工厂经理挪用公款的民事诉讼还没开始,不符合反诉定义要点中的①。
4、明天是选举日,以下不具有选举权的是()。
A.张某刚过完17岁生日
B.黄某判有期徒刑三年执行中
C.王某患有精神病
D.陈某行政拘留15天执行中
【答案】:A
【解析】该题考查公民选举权相关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对于刚过完17岁生日的人,其年龄尚未达到18周岁,不满足拥有选举权的年龄条件,因此不具有选举权。被判有期徒刑三年正在执行中的人,除非其同时被剥夺政治权利,否则仍然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患有精神病的人,只要具备选民资格,在其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下,同样享有选举权,只是因为精神状态问题,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暂不行使选举权利,但并不意味着其没有选举权。被行政拘留15天正在执行中的人,不涉及政治权利的剥夺,依法享有选举权。综上,不具有选举权的是刚过完17岁生日的人。
5、身份证:身份()
A.结婚证:配偶
B.毕业证:学位
C.执业证:资格
D.房产证:房屋
【答案】:C
【解析】身份证可以证明身份,执业证可以证明资格,所以这就是对应的答案。
6、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A.社会团体
B.行业组织
C.国家组织
D.行政组织
【答案】:A
【解析】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以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的的组织。它不是国家组织,国家组织通常指由国家设立、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机构;也不是行政组织,行政组织是政府的组成部分,拥有行政权力。行业组织主要是协调和规范某一行业内的企业或从业者行为。而消费者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