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农房施工合同
发包人(建房农户):
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承包人(施工单位):
(承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填写以下内容)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承包人为乡村建设工匠的填写以下内容)
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农户自建装配式农房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房概况
1.建房地点:
2.建房规模:层,总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在□中以划√方式选定,只能选择一项):□叠合钢网、□钢筋桁架、□EPS模块、□螺栓链接夹芯保温墙板;□钢结构;□木结构;□其他。
3.宅基地文件文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
二、承包内容和方式
1.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提出需求,承担以下内容的设计施工(在□中以划√方式选定,可以选择多项):□方案设计;□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化粪池工程;□其他。
2.承包方式(在□中以划√方式选定,只能选择一项):□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其他。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除附件预算清单中注明由发包人提供的外,均由承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天数:天。
四、价款支付和费用承担
1.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元(¥元),价款构成详见附件预算清单。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费用按实增减。
2.发包人按照以下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在□中以划√方式选定,只能选择一项):
□按施工进度支付:
(1)开工时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大写)元;
(2)地基基础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支付进度款人民币(大写)元;
(3)地上一层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支付进度款人民币(大写)元;
(4)竣工结算完成后日内付清剩余价款人民币(大写)元。
□其他付款方式:
3.装配式农房保险由□承包人/□发包人购买。
4.承包人承担其雇佣的施工人员的劳动报酬,以及因施工活动导致的施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失,但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或者加重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五、施工要求
1.发包人应当在开工日前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并保证建房地点通电、通水、通路,场地具备施工条件,与周边邻居不存在影响施工的纠纷。
2.发包人和承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除就地取材的竹、木等材料外,应当有生产合格证。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3.承包人应当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施工,采取安全施工措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