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连市西岗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应届毕业生(第三批)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某大型建工集团公司每年在全国中标各种工程建设项目十余项,这些项目标的金额大、工期长且技术标准要求较高。为管理分布在全国众多大小不一的工程项目经理部,依据管理学原理和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该公司最适合采用以下哪种组织结构形式?()
A.直线职能制
B.事业部制
C.矩阵制
D.指挥部制
【答案】:B
【解析】该建工集团公司每年在全国中标多项工程建设项目,标的金额大、工期长、技术标准要求高,且需管理分布在全国众多大小不一的项目经理部。直线职能制组织形式是把直线制和职能制结合起来形成的,以直线为基础,在各级行政负责人之下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分别从事专业管理,作为该级领导者的参谋。但对于管理分布在全国众多项目的情况,直线职能制可能在灵活性和对不同区域项目的针对性管理上存在不足。事业部制是在一个企业内对具有独立产品市场、独立责任和利益的部门实行分权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它适用于规模庞大、品种繁多、技术复杂的大型企业。建工集团公司管理着分布在全国众多大小不一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各项目可以看作独立的事业部,每个事业部能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矩阵制是由职能部门系列和为完成某一临时任务而组建的项目小组系列组成,它的特点是具有双道命令系统。对于该建工集团公司持续存在的众多项目而言,矩阵制可能会导致权力划分不清晰、协调难度大等问题。指挥部制通常是为了完成某一特定的重大任务或工程而临时设立的一种组织形式,具有临时性和集中性的特点,不太适合建工集团公司长期管理分布在全国的众多项目。综上,该公司最适合采用事业部制。
2、甲进入他人住宅盗窃钱财后,在回家途中遇到乙,乙发现甲形迹可疑,便紧紧拽住甲,不让其离开,要求甲给其5000元钱,否则就报警。甲见无法脱身,便一脚踢向乙,致乙轻伤后乘机离去。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已构成转化型抢劫
B.甲踢伤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C.乙构成敲诈勒索罪
D.甲踢伤乙属于过失,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转化型抢劫是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本题中,甲虽然有入户盗窃行为,但乙并非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抓捕,乙要求甲给5000元钱否则报警的行为不是合法的抓捕行为,所以甲不构成转化型抢劫。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甲见无法脱身而一脚踢到乙致其轻伤,甲主观上是故意通过踢乙的行为摆脱乙,并非过失,不构成过失致人伤害。该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乙见甲形迹可疑,要求甲给5000元钱否则报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并使用了要挟方法,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敲诈勒索罪。综上,乙构成敲诈勒索罪,甲踢伤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3、走路或乘车时不适合看书,其原因是()。
A.车内人多拥挤,不方便看书
B.因为不断震动,对眼睛的刺激较大,不利于眼睛
C.车内太暗,看不清字
D.走路的时候应该听音乐,而不是看书
【答案】:B
【解析】这道题主要考查对走路或坐车时不适合看书原因的科学认知。在走路或坐车过程中,身体处于不断震动状态。而眼睛需要相对稳定的视觉环境来聚焦和清晰视物,这种不断的震动会对眼睛造成较大刺激,使眼睛难以准确聚焦,长期如此不利于眼睛健康,所以这是走路或坐车时不适合看书的原因。车内人多拥挤只是一个外在环境情况,并非影响看书本质的关键因素,它更多地是影响看书的便利性,而非对眼睛健康产生直接不利影响。车内光线情况并非总是太暗看不清字,实际上在不同时段和环境下,车内光线有多种可能,所以这不是普遍适用于走路或坐车不适合看书的原因。走路时应该做什么与看书是否适合这个问题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不能因为走路时可以听音乐就说不适合看书。综上,走路或坐在车上时不适合看书的原因是不断震动对眼睛的刺激较大,不利于眼睛。
4、下列选项中,最接近垄断竞争市场的是()。
A.啤酒行业
B.电力行业
C.石油行业
D.汽车行业
【答案】:A
【解析】要找出最接近垄断竞争市场的行业,需先明确垄断竞争市场的特点。垄断竞争市场是一种既有垄断又有竞争,既不是完全竞争又不是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其特点是厂商数目较多,产品存在差别,厂商对价格有一定影响力,进入和退出市场比较容易。电力行业通常是由国家控制的,具有很强的自然垄断性,因为电力的生产和供应需要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昂的成本投入,一般只有少数企业或国有企业能够承担,进入壁垒非常高,不符合垄断竞争市场进入和退出较容易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