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220CCSB41
团体标准
T/CVMA236—2025
雏鸡孵化厂疫苗管理与使用操作规范
Operationalstandardsofvaccinemanagementandvaccinationinpoultryhatchery
2025-4-27发布2025-4-27实施
中国兽医协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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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VMA236—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昌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兽医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昌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有限公司、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新广农牧有限公司、中国兽医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良、党海斌、覃健萍、周守长、张海涛、刘大伟、刘祥、魏娇娇、韩松伟、王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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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VMA236—2025
雏鸡孵化厂疫苗管理与使用操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雏鸡孵化厂疫苗免疫所需的硬件、区域划分、常用工具、现场管理等要求以及疫苗、稀释液接收和保存,免疫操作和疫苗免疫质量评估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雏鸡孵化厂疫苗管理与免疫操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液氮苗liquidnitrogenvaccine
只能在-196。C的液氮中保存,出厂时必须放置在液氮罐中的疫苗。一般包括两种类型:1.细胞结合性液氮苗,特指马立克氏病及相关疫苗;2.非细胞结合性液氮苗。
3.2
油佐剂灭活疫苗oiladjuvantinactivatedvaccine
用油佐剂将抗原吸附或黏着,注入鸡体后可较久地存留在体内,持续地释放出抗原物质,不断刺激机体的免疫系统产生抗体的疫苗。
3.3
冻干苗freezedriedvaccine
利用真空冻干机,将疫苗制剂干燥后得到的保持免疫原性的干粉,在疫苗接种前,用稀释液将疫苗干粉稀释至一定倍数后再使用的疫苗。
4功能区域的划分和要求
4.1整体要求
孵化厂疫苗存储间、配备间及疫苗免疫操作间的房间空间应足够大,物品流向应使得工作简单有效。房间之间应有传递窗,传递窗易于清洁和消毒。房间墙壁、屋顶和地面的材质应光洁易清洗。分区管理制度清单请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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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疫苗存储间
4.2.1孵化厂应设置独立的疫苗存储间,用于存放疫苗、稀释液和蒸馏水等物品,避光并留有通风口。
4.2.2疫苗存储间应配备紫外灯管,用于房间消毒。
4.2.3疫苗存储间应留有通风口并安装空调或新风系统,确保疫苗存储间通风顺畅。
4.2.4不同类型的疫苗、稀释液和蒸馏水等物品,按照其存放条件的要求,放置所需温度范围内,并确保温度稳定。
4.3疫苗配备间
4.3.1孵化厂应设立设置独立的疫苗配备间,用于疫苗使用前的配制等操作。
4.3.2疫苗配备间应配备紫外灯管,用于房间消毒。
4.3.3疫苗配备间应留有通风口并安装空调或新风系统,要求正压通风,确保配备间通风顺畅。
4.3.4疫苗配备间应配备室内温湿度计,确保室温控制在20℃~26℃、湿度控制在50%~60%之间。
4.3.5疫苗配备间应配备高压蒸汽灭菌锅,确保接种疫苗前后,对液氮苗空瓶、冻干苗空瓶和接种用具等有可能沾有活疫苗的器具进行高压蒸汽灭菌消毒。
4.4疫苗免疫操作间
4.4.1孵化厂应设立独立的疫苗免疫操作间,用于雏鸡疫苗免疫等相关操作。
4.4.2疫苗免疫操作间应留有通风口并安装空调或新风系统,确保操作间通风顺畅。
4.4.3疫苗免疫操作间应配备室内温湿度计,确保室温控制在28℃~30℃、湿度控制在60%~70%之间,防止雏鸡过冷或过热及脱水。
4.5区域划分
疫苗存储间、疫苗配备间和疫苗免疫操作间根据其功能应细化为以下分区:
a)疫苗存储间:免疫设备存放区、液氮罐存放区、稀释液存放区和冰箱存放区等。
b)疫苗配备间:洗手消毒区、恒温箱存放区、水浴锅存放区、固定的疫苗稀释操作区、液氮罐存放区、冰箱存放区、废弃物存放区、记录区等。
c)疫苗免疫操作间:注射免疫设备存放区、喷雾免疫设备存放区、雏鸡存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