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亦步亦趋:主见()
A.兴高采烈:恐惧
B.优柔寡断:果断
C.鼠目寸光:眼力
D.孤陋寡闻:胆识
【答案】:B
【解析】“亦步亦趋”体现出缺少主见,“优柔寡断”体现出缺少果断。鼠目寸光形容目光短浅、没有远见。也就是说,鼠目寸光并非缺少眼力,而是缺乏远见。所以得出相应结论。
2、关于纪要,下列表述不当的是()
A.纪要最好在会议结束后立即撰写
B.会议的组织情况等要素要全面准确
C.有闻必录,全面充分反映会议主要精神
D.纪要应当真实客观反映会议的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答案】:C
【解析】纪要并非有闻必录,而是要对会议内容进行分析、归纳和概括,突出重点,准确反映会议的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而不是不加筛选地全面充分记录会议上的所有内容。而纪要最好在会议结束后立即撰写,这样能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会议的组织情况等要素要全面准确,以便更好地了解会议背景;纪要应当真实客观反映会议的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这是纪要的基本要求。所以表述不当的是有闻必录,全面充分反映会议主要精神。
3、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支配下的数个不同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从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叫()。
A.牵连犯
B.吸收犯
C.想象竞合犯
D.异种数罪
【答案】:C
【解析】该题正确答案描述的是想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其特征在于存在手段与目的、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且通常是数个行为。吸收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因为是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部分、当然结果,而被另一个犯罪行为吸收的情况,其本质是数行为,且行为之间具有吸收关系。异种数罪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符合数个性质不同的基本犯罪构成,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数罪,强调的是实施多个犯罪行为。
4、2018年10月,吴某在微博上散布非洲猪瘟在当地爆发的谣言,当地警方对其作出拘留五日的处罚,吴某的行为属于()。
A.违纪行为
B.行政违法行为
C.民事违法行为
D.犯罪行为
【答案】:B
【解析】散布谣言被警方作出拘留五日的处罚,这是依据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所进行的处置。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应受行政制裁的行为,包括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方式,题中吴某被警方拘留五日,符合行政违法行为的特征。违纪行为通常是指违反特定组织内部的纪律规定,一般不涉及违反法律层面,而吴某是因违反法律规定受到处罚,并非单纯违纪。民事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常见如合同违约、侵权等,与散布谣言被行政拘留的情形不符。犯罪行为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吴某仅被拘留五日,没有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所以吴某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5、甲公司欠乙公司50万元,后乙公司将甲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因()而消灭。
A.债的解除
B.债的免除
C.债的混同
D.债的抵消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债消灭的原因。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债的消灭原因主要有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债的解除通常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本题中并非是通过解除合同使债务消灭,因此不是债的解除。债的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全部或部分消灭债的关系的单方行为。本题不存在乙公司抛弃债权的情况,所以不是债的免除。债的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在本题中,乙公司将甲公司兼并,此时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为一体,债权人和债务人成为同一主体,符合债的混同的情形,债务因混同而消灭。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本题中并没有体现互负债务并相互抵销的情况,所以不是债的抵消。综上所述,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因债的混同而消灭。
6、世界上最早使用麻醉剂的是我国古代的()。
A.扁鹊
B.华佗
C.张仲景
D.孙思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历史人物的相关医学成就。世界上最早使用麻醉剂的是我国古代的华佗。华佗是东汉末年著名的医学家,他发明了“麻沸散”,这是世界上最早的麻醉剂,比西方早一千六百多年,华佗曾用麻沸散为病人进行外科手术,体现了高超的医术。扁鹊是战国时期的医学家,他奠定了中医学的切脉诊断方法,开启了中医学的先河。张仲景是东汉末年著名医学家,被后人尊称为“医圣”,他写出了传世巨著《伤寒杂病论》。孙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