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安全管理
商超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本商超的安全管理,确保顾客、员工及商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商超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商超内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区域、仓储区域、办公区域、停车场等,以及在商超内工作、购物、经营的所有人员,包括员工、商户、供应商、顾客等。
3.安全管理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为核心,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二、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
1.安全管理委员会
-组成:由商超总经理担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职责:全面负责商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和计划,审议重大安全事项,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安全管理部门
-设立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职责: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整改;开展安全培训与教育;负责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调查等工作。
3.各部门及商户安全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商户是其经营区域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经营区域内的安全设施配备、人员安全培训、日常安全检查等工作,接受商超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三、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
-商超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等。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档案,记录其购置、安装、维护、检查等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2.消防安全检查
-商超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由专人负责对营业区域、仓储区域、设备机房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巡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用火用电情况、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等。
-安全管理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每月联合商户进行一次专项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3.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商超内严禁违规使用明火,确需动火作业的,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安排专人监护,确保动火安全。
-加强用电安全管理,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
-加强对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燃气管道、阀门等设施,确保无泄漏。使用燃气的商户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用气安全。
4.消防安全疏散管理
-商超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定期组织员工和商户进行疏散演练,熟悉疏散路线和应急逃生方法,提高人员的疏散逃生能力。
四、治安安全管理
1.人员出入管理
-在商超各出入口设置门禁系统,安排专人负责人员和物品的出入检查。员工、商户凭工作证或有效证件出入,顾客正常购物出入。
-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询问来访事由,联系被访人员确认后,发放临时出入证,指引其前往目的地。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商超。对可疑人员和物品,有权进行检查和询问,必要时报警处理。
2.巡逻安全管理
-建立24小时巡逻制度,安排保安人员对商超内外部进行不间断巡逻。巡逻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间隔进行巡逻,做好巡逻记录。
-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对突发事件要迅速反应,保护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监控系统管理
-商超内安装覆盖全面的监控系统,确保营业区域、仓储区域、停车场、出入口等重点部位无监控死角。
-安全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保证监控设备正常工作。监控录像保存一定期限,以备查阅。
-严禁擅自删除、篡改监控录像资料,如因工作需要查阅监控录像,须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制定各类治安突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