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抵房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发包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承包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工程项目名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房屋抵付部分工程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抵付房屋基本信息
1.甲方用以抵付工程款的房屋位于[房屋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实测为准),房屋用途为[住宅/商业等],房屋编号为[具体编号]。
2.该房屋附带车位/车库信息如下:[如有车位/车库,详细说明位置、面积、编号等信息]
二、抵付工程款金额及方式
1.双方确认,上述房屋用以抵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金额为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
2.本协议签订后,即视为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等额的工程款,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工程款收款发票。
三、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该房屋单价为人民币[X]元/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此价格为包含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最终价格,不因任何原因调整,但因房产管理部门实测面积差异导致的房款调整除外。
2.鉴于本协议为工程款抵房协议,乙方无需另行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但因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等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等)由[乙方/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承担。
四、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
1.甲方应在[交付日期]前将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按照现状交付给乙方,同时向乙方提供房屋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等)。交付时,双方应签署房屋交接清单,明确房屋的交付状态及相关事项。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办理产权登记所需的全部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产权登记手续。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产权登记延迟或无法办理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相关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如因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费用承担发生变化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五、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
1.甲方保证所交付的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不存在质量问题及其他影响正常使用的瑕疵。若乙方在接收房屋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修责任,负责及时维修处理,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2.房屋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的住宅/商业建筑保修年限执行,自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限内,甲方应履行保修义务,承担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费用。若甲方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乙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或履行保修责任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抵付工程款金额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同时甲方应按照抵付工程款金额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或提出不合理要求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应按照抵付工程款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X]份,甲方执[X]份,乙方执[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