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训规范》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2025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大力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深圳市技术创业服务协会决定立项制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训规范》团体标准。于2025年5月8
日,深圳市技术创业服务协会发布了《专精特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训规范》团体标准立项通知,正式立项。为规范企业管理需求,需要制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训规范团体标准,对培训内容及过程进行管理,满足质量提升需要。
(二)编制背景及目的
国家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其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发展。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专精特新企业作为创新的重要力量,需要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
力,以实现技术创新与市场应用的有效对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专精特新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例如,部分企业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转化渠道不畅通;一些企业在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的衔接上不够紧密,导致科技成果难以落地生根;还有企业缺乏专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和团队,对转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商业化运作等环节了解不足。
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训市场尚不完善,存在培训内容不系统、培训质量参差不齐、培训方式缺乏针对性等问题。这使得企业在选择培训服务时面临诸多困惑,难以获得高质
量、标准化的培训,无法有效满足企业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需求。
为专精特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训提供统一的标准和规
范,明确培训的内容、方法、流程、师资等方面的要求,引导培训市场健康发展,提高培训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使企业能够获得规
范、专业的培训。
帮助专精特新企业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意识,掌握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技能和方法,提高企业在技术评估、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管理、商业化推广等方面的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通过提升专精特新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企业在细分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进而带动整个产业的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经济发展的韧性和活力。
标准的制定有助于加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等各方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协同合作,形成良好的创新生态。各方可以依据标准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效实施。
(三)编制过程
1、项目立项阶段
目前,无专精特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训相关的标准,因此,需要制定团体标准对专精特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训做出指导。
2、理论研究阶段
标准起草组成立伊始就专精特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训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同时广泛搜集相关标准和国外技术资料,进
行了大量的研究分析、资料查证工作,确定了标准的制定原则,结合现有技术实际应用经验,为标准的起草奠定了基础。
标准起草组进一步研究了专精特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训的要求,为标准的具体起草指明方向。
3、标准起草阶段
在理论研究基础上,起草组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充分借鉴已有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经过数次修改,形成了《专精特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训规范》标准草案稿。形成标准草案稿之后,起草组召开了多次专家研讨会,从标准框架、标准起草等角度广泛征求多方意见,从理论完善和实践应用方面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和实用
性。经过理论研究和方法验证,明确和规范专精特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训的要求。起草组形成了《专精特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训规范》(征求意见稿)。
4、征求意见阶段
于2025年6月,标准由深圳市技术创业服务协会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所做的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技术创业服务协会等多家单位的专家成立了规范起草小组,开展标准的编制工作。经工作组的不懈努力,在2025年6月,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写工作。
2、广泛收集相关资料。
在广泛调研、查阅和研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之上,形成本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的制定未引用标准。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标准制定原则
本标准依据相关行业标准,标准编制遵循“前瞻性、实用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则,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严格按照GB/T1.1最新版本的要求进行编写。
(二)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征求意见稿包括8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范围
介绍本文件的主要内容以及本文件所适用的领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