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向史料实证素养培育的教、学、评一体化教学
摘要:教、学、评一体化是当前课程改革的重要理念之一,是发展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有效路径和方法。为落实教、学、评一体化,教师先要对历史学科核心素养的学业质量水平描述和水平划分进行分类整合,再以此为依据确定具体的教学目标并将其转化为学生能看懂、可操作的学习目标,然后基于学习目标设计嵌入教学全过程的评估靶环,并依据评估靶环诊断学情,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进而达到培育学生历史学科核心素养的目标。在落实教、学、评一体化的过程中,教师还应明确:目标的研制与转化是核心要义,评估的设计与嵌入是有力保障,教学的诊断与调整是落地关键。
关键词:教、学、评一体化;史料实证素养培育;高中历史
教、学、评一体化是当前课程改革的重要理念之一。《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高中历史课标》”)在“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中提出“将教、学、评有机结合”,在“实施建议”中提出“使教、学、评相互促进,共同服务于学生历史学科核心素养的发展”和“努力使教、学、评一体化,逐步构建以考查发展学科核心素养为重心的评价体系”。可见,教、学、评一体化是发展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有效路径和方法。《高中历史课标》指出,“历史学科核心素养包括唯物史观、时空观念、史料实证、历史解释、家国情怀五个方面”,而“史料实证是诸素养得以达成的必要途径”。有鉴于此,笔者对指向史料实证素养培育的教、学、评一体化教学进行了探索,下面以统编版普通高中教科书《历史》选择性必修2《经济与社会生活》(以下简称“统编教材”)第四单元第10课《古代的村落、集镇和城市》第1课时的教学为例进行阐述。
一、制订教学目标并将其转化为学习目标
教、学、评一体化是指在教学活动中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和学习评估(这里的学习评估,主要指常态化教学中的表现性、生成性评估,而非指向结果的等级性评价)聚焦一个目标,三者以学为中心优化搭配,融合统一。由此可知,制订教学目标是开展教、学、评一体化教学的前提。
在制订指向史料实证素养培育的教、学、评一体化教学的目标时,教师首先要对《高中历史课标》“学业质量”和“附录1”部分中关于史料实证素养的学业质量水平描述和水平划分进行分类整合,以明确不同水平层级的主要内容及表现。为了方便观测,教师接着要对史料实证进行细化,即将其分为“史料”和“实证”两个维度:“史料”维度主要包含关于史料的搜集区分、取舍引用、比较分析和整理辨析四个素养要点;“实证”维度主要包括获取信息、论证观点、互证解释和独立探究四个素养要点。基于以上认识,笔者梳理出史料实证的素养要点和相应水平的质量描述(如表1所示)。
以上素养要点的确定和相应水平的质量描述,为教学目标的制订提供了观测维度和设计思路,也为将教学目标转化为学习目标作了准备。在教、学、评一体化教学中,教师不仅要制订教学目标,还要借助分解的素养要点和相应水平的质量描述,将教学目标转化成学生能看懂、可操作的学习目标。结合表1中的素养要点和质量描述以及《古代的村落、集镇和城市》一课中的“村落的产生”“集镇的出现”“城市的产生”内容,笔者制订了该课第1课时的教学目标和学习目标(如表2所示)。
二、教学实施要点
完成以史料实证素养为中心的目标研制与转化后,教师便要设计基于学习目标的评估靶环并将其嵌入教学过程,然后依据评估靶环诊断学情,进而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在实施教、学、评一体化教学时,教师需关注如下三点,以实现培育学生史料实证素养的教学目标。
(一)教师分享评估靶环,学生理解目标任务
学习是一个积极构建的过程,良好的自我评估要求学生对学习目标和成功标准均有清晰的理解,以便在自己的学习中认识到这些,并能将自我评估转换为行动策略以提高自己的学习效果[1]。为使学生对学习目标和成功标准有清晰的理解,教师需要设计并分享这些学习目标和成功标准,笔者将其称为“评估靶环”。评估靶环的设计旨在实现学习目标任务化、任务评估层次化、评估层次可量化。以《古代的村落、集镇和城市》第1课时学习目标①②中的古代村落部分为例,笔者设计了如表3所示的评估靶环。
该评估靶环围绕史料实证素养的“史料”和“实证”两个维度,结合《古代的村落、集镇和城市》中的多则史料信息设计等级要求,侧重对资源运用的数量和质量、史料和观点的匹配度以及论证是否符合逻辑等的评价。换言之,该评估靶环一方面能够评估学生获取信息的数量与质量,引导其通过叙述村落的概况进而理解村落的概念,另一方面能够评估学生对材料的时空架构能力,使其有逻辑地解释村落发展的原因、历程和影响。
(二)学生分享初学成果,教师及时诊断学情
评估靶环为学生的自学、自评提供了条件,能够使他们处于一种积极的学习状态,改变此前教师仅单一布置学习任务而不给出评估标准,致使学生无法评估自己的思考处在什么层级的不良学习